飞扬围棋

标题: 大家怎么看??????????????????? [打印本页]

作者: yangjiaxuan    时间: 2016-5-15 21:36
标题: 大家怎么看???????????????????

作者: yqxc2003    时间: 2016-5-15 21:39
无语,她真以为围棋是大众项目啊,宣传都来不及,还这样,有点搞
作者: duron00    时间: 2016-5-15 21:46
本帖最后由 duron00 于 2016-5-15 21:46 编辑

赫哥哥可能做梦也不会想到还有汽油挂念他,分析他的棋,出他的对战解说。下手乘早,说不定过两天就封了。
作者: czh300    时间: 2016-5-15 21:51
握草,老封赚大钱了,上次出的书还剩多少?
作者: 原力猫    时间: 2016-5-15 21:55
围观
作者: 泡泡沙    时间: 2016-5-15 21:56
脑子进水了
作者: dcbk01    时间: 2016-5-15 21:58
看来是替谢赫出头,小贾的棋谱估计也不会被盗
作者: 泡泡沙    时间: 2016-5-15 21:59
不会那天跑到飞扬·,说飞扬搞侵权了吧?
作者: 平凡    时间: 2016-5-15 22:02
老封还是帮她也出个对局集吧
作者: avesaint    时间: 2016-5-15 22:06
本来就没买,这下不敢买了
作者: 弈之千秋    时间: 2016-5-15 22:17
出棋谱赚钱吗?这么小众的游戏。
作者: 无聊下下棋    时间: 2016-5-15 22:21
出这么多本,我觉得这本是最不够资格出的。第一,棋没多大特点,没太多学习之处;第二,连个像样的冠军都没有。很快就被遗忘了。难得有人出本书免费帮宣传一下,还侵权。可能是下棋下坏脑袋了。
作者: 阿扬    时间: 2016-5-15 22:22
棋谱有著作权吗
作者: lyowoa    时间: 2016-5-15 22:34
我觉得应该有,最起码有个口头授权吧;但是我国这方面太糟糕了,用行为倒逼制度,也不是坏事
作者: 怀旧空吟    时间: 2016-5-15 22:35
老封出我的吧!签字本!
作者: 泡泡沙    时间: 2016-5-15 22:36
无聊下下棋 发表于 2016-5-15 22:21
出这么多本,我觉得这本是最不够资格出的。第一,棋没多大特点,没太多学习之处;第二,连个像样的冠军都没 ...

反正这本我也不会买,由他去吧
作者: 无聊下下棋    时间: 2016-5-15 22:55
从两间淘宝店的销量排行也看的出,古力稍多点人买,小林光一也有一些,这本嘛,至少没进排行榜。专门学棋的人用不上,爱好者看不懂,买纯粹是一份对围棋的热爱、感情。估计那些人脑子有点问题。
作者: jehovahwu    时间: 2016-5-15 23:14
嫌侵权的话棋手自己出书啊。小李做的就不错
作者: alonelwj    时间: 2016-5-15 23:22
根据这个女棋手的理解是不是可以这么说:所有红学家全部侵权??
作者: alonelwj    时间: 2016-5-15 23:27
棋谱的版权,应该理解为赛事主办方所有。因为已经给过对局费了,棋手是在收到费用的情况下下出来棋局。
作者: 榉木    时间: 2016-5-15 23:30
有人“擅自商发棋手棋谱合集”云云,说明围棋还勉强有些群众基础,不过喜欢买棋书的大都还是擂台赛的一代,看看现在书店里的棋谱书架,销路真心不好总之棋院这样的官方机构,以及与之先关的人别太把自己当回事。现在连楼市都在千方百计去库存,车市也是各种降价,几本棋书有人愿意印刷,有人还愿意买,已经很给围棋面子了。
作者: dazuliu    时间: 2016-5-15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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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评论的著作权,棋谱有著作权那就别想推广了
作者: 小初    时间: 2016-5-15 23:43
棋谱有著作权吗

作者: y1937    时间: 2016-5-15 23:52
老封帮她出本写真集,销路肯定超过谢赫
作者: lhbmmx    时间: 2016-5-16 00:08
棋谱如果有著作权,下棋的两人凭什么知道至N手有没有其他人下过?下过的话不是抄袭吗?
作者: lhbmmx    时间: 2016-5-16 00:10
阿法狗双手互搏下过的,其他人不能在它著作权上再有著作权了。
作者: 无聊下下棋    时间: 2016-5-16 00:23
不过出书前跟名字本人打声招呼还是有一定必要,毕竟你用了人家名字。除非你在名字后面著名此名字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作者: wrlomo    时间: 2016-5-16 01:18
本帖最后由 wrlomo 于 2016-5-16 01:27 编辑

同是大V,粉丝还没我的零头多,我的看法:哈哈。[attach]115921[/att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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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忘悠    时间: 2016-5-16 02:10
回复 wrlomo 的帖子

庄生,牛!
作者: xykkxykk    时间: 2016-5-16 05:47
我觉得如果棋谱一定要有著作权,那这个围棋估计没得发展了,什么围棋天地是不是也应该取消侵权了?但可能至少出书前应该先和棋手打个招呼吧,毕竟这算是棋手的对局选,让棋手知道一下也是应该的。
作者: 棋实    时间: 2016-5-16 06:39
的确,首先要搞清楚棋谱有著作权吗?这样做到底侵权不?从法律意义上先搞清楚。
作者: xykkxykk    时间: 2016-5-16 06:48
是不是因为纠结于这样的问题,所以现在围棋TV都不赛事直播了?
作者: 十月雨丝    时间: 2016-5-16 07:38
wrlomo 发表于 2016-5-16 01:18
同是大V,粉丝还没我的零头多,我的看法:哈哈。

庄生威武
作者: 原力猫    时间: 2016-5-16 07:55
围观围观
作者: 18608676188    时间: 2016-5-16 08:09
现在这些棋手的书估计还真没人愿意出版。
作者: harrad1997    时间: 2016-5-16 08:1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肥虎    时间: 2016-5-16 08:28
想钱想疯了
作者: zyzzhyzzx    时间: 2016-5-16 08:33
有人以一己之力为业余围棋赛出巨资,职业的眼红了,开始瞎哔哔
有人以一己之力为职业棋手出对局集,职业的又开始想著作权,开始瞎哔哔
那什么时候可以不瞎哔哔呢?
当然是有钱捞的时候。
有钱捞的时候,职业的会为业余的爱好者做点什么呢?
职业的眼望天空一翻,
又开始哔哔:偶可是职业的,职业的,懂不?
作者: 平凡    时间: 2016-5-16 08:49
怀旧空吟 发表于 2016-5-15 22:35
老封出我的吧!签字本!

还是出行长的对局集靠谱

作者: 榉木    时间: 2016-5-16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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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生兄帅啊
作者: 阿山    时间: 2016-5-16 09:24
那大家订购飞天之谱,藤泽老先生都要把我们带走吗?
作者: 榉木    时间: 2016-5-16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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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榉做梦都想成为亿万富豪,然后办一个以飞扬棋友为主体的纯业余比赛,奖金当然要创全国之最才好,要高过职业赛的奖金参赛条件只有一条:职业棋手不得参赛
作者: saiigo2015    时间: 2016-5-16 09:41
版权这方面在我国需要走的路还很长!另外还有一种声音存在:竞技无版权!
作者: 博浪无槌    时间: 2016-5-16 09:45
发这种声明没意义…
都是在社会上混的,想说事儿,就找律师和法院说…
律师法院如果不管或者管不了,那找黑社会也行,掏点钱,卸胳膊卸腿…
这都是能解决问题的办法…
自己瞎B嚷嚷管什么用…纯瞎耽误工夫…
作者: 榉木    时间: 2016-5-16 10:12
本帖最后由 榉木 于 2016-5-16 10:13 编辑

本来俺都几个月没买书了,这事一闹,今天果断下单买两本老封搞的对局集。小林的肯定要买,就像以前赵治勋的那本一样,作为以前蜀蓉棋艺版对局集的续集。古力的也要买,当今力棋的代表之一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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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nglei7010    时间: 2016-5-16 10:13
自已不出,还不许别人出版权确实不靠谱,定式都是抄的,或是大家研究的.
作者: 榉木    时间: 2016-5-16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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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没授权,不允许下雪崩,不允许下妖刀,没有贾雨村的授权,不许姓贾。
作者: daodkao    时间: 2016-5-16 10:22
著作权还是绕不开的一道坎。先不说棋谱的著作权问题,已经正式出版的名局细解类棋书,肯定是有著作权的,比如《飞天之谱》等,我想没人会否认这一点。即使是《官子谱》这样的古书,实际上也类似,只是古人不会爬出来跟你计较罢了。
不盈利的内部共享,当然皆大欢喜(在这里,要感谢whj70制作《吴清源名局细解》的无私奉献,我想,这就是Flygo的情怀和吸引力所在!);有部分盈利的小范围交流,也没人会计较;但是如果是广为宣传的盈利行为,还是有点站不住脚的。

作者: jiahan2004    时间: 2016-5-16 10:26
本帖最后由 jiahan2004 于 2016-5-16 13:03 编辑






作者: 阿扬    时间: 2016-5-16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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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粉下豪哥
作者: ahjkebcd110    时间: 2016-5-16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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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飞扬元老级
作者: 计算错误    时间: 2016-5-16 12:23
好像这事跟谢赫没关系吧,是谢赫的一位粉丝发的贴。
不过这事随风老师做得也有不妥的地方,出谢赫对局集,用谢赫做封面怎么也得知会一声吧,出书后寄给谢几本书也是应该的,不能让谢赫自己都根本不知道这事情!
作者: 小燕子    时间: 2016-5-16 12:49
原来是这个贾小姐啊
作者: 棋牌书店    时间: 2016-5-16 12:53
我晕,这个贾啥情况都没搞清楚就大发议论。封嵩这个书根本就是自行编印的,与任何出版社无关。
作者: 棋牌书店    时间: 2016-5-16 12:55
再加一句,博主涉嫌诽谤!
作者: 阿扬    时间: 2016-5-16 13:02
棋牌书店 发表于 2016-5-16 12:55
再加一句,博主涉嫌诽谤!

的确涉嫌诽谤。
作者: yqxc2003    时间: 2016-5-16 14:46
回复 棋牌书店 的帖子

兄,久违啦,跟这个贾sb计较啥,看tv时就知道啦
作者: 棋牌书店    时间: 2016-5-16 15:26
这个事情既然涉及了我,我表明一下基本态度,不再回应。
1、博主没弄清全部情况就开始上纲不妥。
2、尊重棋手主张的权利,但在棋书市场萎缩的情况下过分主张权利只会导致棋书市场进一步萎缩,不利于整个围棋事业。
3、此次老封编印的书是他的个人行为,和任何出版方无关。老封搜集整理了大量的围棋资料,对于围棋文化的传承是有贡献的。但自行印行肯定存在程序上的问题。
4、老封编书是为牟利的基本判断要澄清,600本书即使全部卖完可能会有理论上的盈利,但事实上他以往的图书没那本卖完过。棋手们更应该面对的是600本书都卖不完的严酷现实。如果真正编这些书能牟利,估计也轮不到封嵩这个业余棋手来做。
5、尊重并理解棋届关于这个事情的正常探讨。
作者: 博浪无槌    时间: 2016-5-16 15:39
棋牌书店 发表于 2016-5-16 15:26
这个事情既然涉及了我,我表明一下基本态度,不再回应。
1、博主没弄清全部情况就开始上纲不妥。
2、尊重 ...

建议谁嘚逼谁先把这600本包圆了然后再去起诉老封呗,不买就闭嘴,嘚逼个球嘚逼~
作者: 493245891    时间: 2016-5-16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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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山大啊,这说的我都不敢继续编排《濑越棋力养成集》了。
作者: jianglei    时间: 2016-5-16 15:52
本帖最后由 jianglei 于 2016-5-16 15:55 编辑

说实话,这个事情,法律方面我的认知范围内的确不好判断,
但有两点:
1、我们业余棋友对职业棋手的确很崇拜,但那个是针对他们的棋艺和在棋盘上的奋斗,而其他方面,有些职业棋手的心胸和道德未必多么高大上
2、一般涉及到金钱利益,在你触犯到他们的利益后,你认为可爱可敬的人就未必能放你一马,他们的职业本性,得失计算得非常清楚,你真得佩服他们 计算能力,一目棋不能让,一分钱一分权,也不能让(我非常佩服李世石和古力,而有些棋手,的确不那么地道)
所以,大家在做这些,甚至是为了围棋好,最好还是谨慎,尤其不能触犯法律法规,否则,真被整了,欲哭无泪都是好的了。


作者: haominsun    时间: 2016-5-16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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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的说法正确。
作者: mlfwd    时间: 2016-5-16 15:55
职业棋届可能真没人相信有个疯子不计效益在给他们编对局集。

作者: 卡瓦格博    时间: 2016-5-16 16:11
面对现实比维权更重要。
作者: 原力猫    时间: 2016-5-16 18:02
493245891 发表于 2016-5-16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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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山大啊,这说的我都不敢继续编排《濑越棋力养成集》了。

老先生不会诈尸的,你怕个啥?

作者: 唐肥    时间: 2016-5-16 20:10
我的个人理解,从理论上来说,棋谱应该是有所有权的,但是是属于棋手?棋院?还是赞助商?这个从来没有讨论个明白!尤其在国内。

曾记得古力九段和张大勇6段,共同编辑的《龙渊》,也就是古力对李世乭28番棋,出版之后,古张曾给予李世乭一部分钱,当做著作权费吧。

回到前面棋牌兄的解释,非常清楚,程序在理论上是有问题,但是官方不来做,民间来推广,其实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出书当然想赚钱,可现在棋手的号召力,或者围棋书的市场,真的小众,能推出一本书真的是不容易了,赚多赚少都是其次的问题了。

其实有时候我想,中国棋院应该和飞扬深度合作,把围棋书这块好好开发一下,市场虽不大,但总还是有需求的。不过这都是个人的胡侃!

作者: 怀旧空吟    时间: 2016-5-16 20:24
支持老封。最好就是加他的钟!
作者: fengzi13    时间: 2016-5-16 20:27
博浪无槌 发表于 2016-5-16 15:39
建议谁嘚逼谁先把这600本包圆了然后再去起诉老封呗,不买就闭嘴,嘚逼个球嘚逼~

谁能翻译一下,这位版主的话,太难懂了。。。。。。
作者: fengzi13    时间: 2016-5-16 20:30
怀旧空吟 发表于 2016-5-16 20:24
支持老封。最好就是加他的钟!

加钟啥意思?是说书太便宜加价?
作者: 泡泡沙    时间: 2016-5-16 20:36
封兄也是闲的,做别人多少还能买出的多些,做这鞋盒的?这鞋盒又没有多么好的成绩,棋也那样,有多少人会买?就这样他还认为你赚了大钱,这不是打不着狐狸,反惹了一身骚吗?何苦啊
作者: 烟台    时间: 2016-5-16 21:16
蜀蓉棋谱书社??这是哪个社,她自己意淫出来的么 也是个人才啊。

其实我只想对职业界的说一句:拿了对局费,再拿棋谱版权费,想法是挺完美的。你们是搞艺术的么,自然想有档次些。但这费那费的,会不会你的谱根本没人看了?想想看,你那点武艺,真把自己当艺术大师了么?我们来看本来是捧场的,棋迷本来就穷银多,你门槛别太高行不?
作者: wrlomo    时间: 2016-5-16 21:45
凌晨时,思路不清晰,本来想给小姑娘留个言,善意的提个醒:俗话说的好“你断人财路,人断你手足。”
但转念一想,小姑娘万一把我的善意当成恐吓,一下子吓死了就不好玩了,也就作罢。
转念又一想,做书真的能挣钱么?

老封的书很精美,500多页的大圆背,60多点的价格。一页不过一毛二分(含纸张在内),随便找个文印店做出来都不止这个价格了。
连老张都说了,600册全卖完,理论上才会有一点盈余。
但是这个理论上的盈余,凭良心讲,和制书人背后付出的艰辛是不成正比的。
耗费数月甚至数年,收集资料、汇编整理、设计版面、编排版面,校对、审核,采购物料、印刷、装帧.............
如果真的能挣钱,那么多出版社早就做了;如果卖得出去,职业棋手早就把各自的对局汇编出版了,还轮得到民间的制书人么?!

那么制书人为什么还要做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呢?
主要还是出于对围棋的热爱,真正的热爱!!!
做自己热爱的事情,是人活着最开心快乐的事情。

小姑娘不懂事,全当童言无忌吧。做快乐的事情,让别人羡慕嫉妒恨去吧!
老封,我挺你!
作者: 泡泡沙    时间: 2016-5-16 22:02
wrlomo 发表于 2016-5-16 21:45
凌晨时,思路不清晰,本来想给小姑娘留个言,善意的提个醒:俗话说的好“你断人财路,人断你手足。”
但转 ...

这事恐怕不是一个小丫头片子找事,我估计是鞋盒不满,有可能他还拉上了中国棋院
作者: 2188    时间: 2016-5-16 22:06
讲别人的棋是否也侵权啊?
作者: 493245891    时间: 2016-5-16 22:08
回复 原力猫 的帖子

主要是怕自己的努力白费了。
虽然已经知道了围棋十分小众,也不指望自己翻译的书能有多少人购买。但是说实话,如果真的十分惨淡,也会心寒吧。


作者: 493245891    时间: 2016-5-16 22:16
回复 wrlomo 的帖子

所言甚是啊。我现在就在做编排,真的是费尽心血。
那小姑娘真的以为很有得赚啊,根本是没得赚。如果真有得赚,会轮到我们这些人去做吗?
如果不是想觉得好书没有中文版等原因,谁愿意去做啊!晚上大把时间我去看书写字打谱等等,总比费心思去排版来的好吧。
不能正版出售,忍了。这随便以为有得赚就开炮,也是服了。


作者: 怀旧空吟    时间: 2016-5-16 22:28
fengzi13 发表于 2016-5-16 20:30
加钟啥意思?是说书太便宜加价?

不要劝一个小姐从良,你爱他,就加他的钟!就是最大的支持!
作者: 棋牌书店    时间: 2016-5-16 22:31
大家发言不要针对职业棋手,建议发布有涉及个人攻击言论的棋友自行删除。
作者: 怀旧空吟    时间: 2016-5-16 22:38
本帖最后由 怀旧空吟 于 2016-5-17 06:30 编辑

可我觉得职业棋手也就是个行业从业人员,出了聂棋圣,都没什么了不起!
作者: 阿扬    时间: 2016-5-16 22:44
棋牌书店 发表于 2016-5-16 22:31
大家发言不要针对职业棋手,建议发布有涉及个人攻击言论的棋友自行删除。

我觉得老张说得对,就事论事把。
作者: wrlomo    时间: 2016-5-16 23:00
怀旧空吟 发表于 2016-5-16 22:38
可我觉得职业棋手也就是个行业从业人员,出了聂棋圣,都没什么了不起!会下棋的,还认识谢赫的,也就算了, ...

一个靠行政拨款(纳税人的钱)和赞助商的钱过日子的职业而已。没什么了不起的,这个职业存在的意义有三:1、为国争光,2、为人民服务,3、为围棋事业的发展起到作用。拎不清自己的位置,那就一边歇菜去。行长V5,向行长学习,该甩脸色就甩足!

作者: 烟台    时间: 2016-5-16 23:45
又认真看了下图,还是先提该出版社如何如何的,后面又提蜀蓉棋谱书社。淘宝名也没这名。
这么弄真的不太好,既然要发难,起码要先搞清是哪出的。我们对蜀蓉的感情胜过她的谢哥呢
作者: wrlomo    时间: 2016-5-17 01:15
本帖最后由 wrlomo 于 2016-5-17 03:56 编辑

123
作者: davy    时间: 2016-5-17 01:41
在这里看不到一点对职业棋手的尊重,失望!
作者: 雨袖    时间: 2016-5-17 02:01
棋谱著作权好啊,建议大家合作先找公正处公正,中国流是张三的,星位小飞挂是李四的

…谁敢用这招数大家一起上阵和模仿使用者瞎哔哔
作者: wrlomo    时间: 2016-5-17 03:28
本帖最后由 wrlomo 于 2016-5-17 03:57 编辑
123

作者: 泡泡沙    时间: 2016-5-17 05:46
回复 davy 的帖子

一个人自己首先要做的值得别人尊重,别人才会尊重你,你自己心数不正,别人怎么可能尊重你呢
作者: 怀旧空吟    时间: 2016-5-17 07:07
大是
作者: jehovahwu    时间: 2016-5-17 07:24
据说已经起诉了
作者: SGZZYH    时间: 2016-5-17 07:56
回复 jehovahwu 的帖子

妈的,都起诉了?突然明白了,世上的事没有对错,只有冤孽!奇葩的行为只能这么理解了!
作者: zyzzhyzzx    时间: 2016-5-17 08:00
davy 发表于 2016-5-17 01:41
在这里看不到一点对职业棋手的尊重,失望!

我不是很明白,她贾某某发这条微博,表这个态的初衷是什么?您明白么?
作者: davy    时间: 2016-5-17 08:01
本帖最后由 davy 于 2016-5-17 08:02 编辑

回复 davy 的帖子



作者: davy    时间: 2016-5-17 08:03
回复 davy 的帖子

什么逻辑?没懂。后话呢
作者: davy    时间: 2016-5-17 08:03
自己不能点评自己的回帖?
作者: zyzzhyzzx    时间: 2016-5-17 08:05
davy 发表于 2016-5-17 01:41
在这里看不到一点对职业棋手的尊重,失望!

还有您认为“棋手是拥有棋谱的著作权”的,根据就是韩国棋院曾对棋谱保密。

那么请问,后来呢?,还保密吗?
还请问:即使韩国这样做,适合中国的法律吗?对此,中国法律有条文吗?

作者: zyzzhyzzx    时间: 2016-5-17 08:08
davy 发表于 2016-5-17 08:01
回复 davy 的帖子

我是不明白,才向您请教的。
作者: zyzzhyzzx    时间: 2016-5-17 08:10
davy 发表于 2016-5-17 08:03
自己不能点评自己的回帖?

我只看出,贾某某是在尚未明了事情原委的情况下,就瞎哔哔!这是对别人的尊重吗?你好歹该了解情况吧。
作者: davy    时间: 2016-5-17 08:18
这类的复印书我也买了很多,但从来没有像这里的多数一样那么理直气壮。有些电子版的书,包括小说类的,我看完后觉得精彩也会去买实体书支持,即使10年之内不可能再去阅读。我的观点是:这类书增加了围棋的传播,在目前而言其最终的效果是肯定的。但事主的主张也是合情合理的,不能因为别人提出了主张就肆意的进行凌辱和人身攻击。
作者: zyzzhyzzx    时间: 2016-5-17 08:21
davy 发表于 2016-5-17 01:41
在这里看不到一点对职业棋手的尊重,失望!

仅代表个人观点:
不明白什么叫“盗版”就瞎哔哔,不尊重别人。其一。建议先找度娘。
随意篡改“蜀蓉棋牌书社”名号,不明情况就瞎哔哔,不尊重别人。其二。建议再找度娘。
这是内部交流资料,没搞清这点,就说是“蜀蓉棋谱书社”出版,不尊重别人。其三。建议三找度娘。
说得再严重些,这是对“蜀蓉棋牌书社”的诽谤,“蜀蓉棋牌书社”根本不是此书出版单位。不尊重别人。其四。建议四找度娘。

结论,贾某某不学术,缺少学习,缺少尊重。要多上网,多百度!别成天想着请赫哥吃饭!只有度娘,才是万能的!

作者: zyzzhyzzx    时间: 2016-5-17 08:23
davy 发表于 2016-5-17 08:18
这类的复印书我也买了很多,但从来没有像这里的多数一样那么理直气壮。有些电子版的书,包括小说类的,我看 ...

这我信,你用的电脑,软件,当然也包括操作系统,肯定是正版的。

对您,我除了羡慕,剩下就是尊重。

因为我买不起正版,用盗版,我鄙视自己。但,····我真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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