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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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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逼对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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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21-7-24 10:02 | 只看该作者
不是删了我的微信,是您发了篇《傻瓜对杀》,看不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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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021-7-24 10:08 | 只看该作者
刚在公众号里又看到了,给您添麻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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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楼主| 发表于 2022-2-16 19:0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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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楼主| 发表于 2022-2-16 19:0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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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楼主| 发表于 2022-2-16 19: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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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022-2-23 19:5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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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发表于 2022-2-28 16:06 | 只看该作者
我从学棋不久、意识到对杀的重要性和复杂性的时候开始,就一直在寻找系统讲解对杀的书。或许是我太孤陋寡闻,虽然收集了一些,但满意的那一本,至今没有找到。
对杀首先面临的一个问题是数气。
我收集到的这些书,谈到数气问题要么浅尝辄止,要么语焉不详,要么繁琐难解。而对于数气中的难点——公气的归属问题,则多是含糊其辞,或者干脆避而不谈。
我挑两本广受赞誉的书,就事论事。这两本书的作者都是我非常尊敬的作家,并无半点冒犯之意。
蜀蓉棋艺出版社《围棋(初级读物合订本)》第17页原文:
“这里得出一个结论:双方中间有两口公气,要多出对方一口外气才能胜;如果有三口公气,就要多出两口外气;有四口公气,就要多出三口外气;依此类推。”
这套书获得了1987年全国图书“金钥匙”奖,这段话也被之后的出版物大量引用,
这段话困扰我很久,这个“依此类推”对于我这样的傻瓜,确实太繁琐了。或许有人跟我有同感,所以这段话的意思在其他书中也常常被转述为:
双方无眼,公气两口或以上,用双方外气之差与公气减一作比较,来判断对杀结果。
这种表述同样令人困扰:公气为什么要减一?对杀明明是黑白两方在比气,怎么变成了和公气比?
再看上海辞书出版社2008年出版的《围棋入门(修订本)》第389页:
“对杀的双方眼大小相同,一方比另一方气长,中间有两口以上公气。如果双方之间有三口公气,对杀的一方必须比另一方长三口气,而且是长气方先动手,才能吃掉对方。如果短气方先动手,则成双活。如果双方之间有四口公气,对杀的一方必须比另一方长四口气,以此可以类推。”
繁琐不?
据作者在前言中介绍,这本书在修订之前,已有近四万册的印量。
在上述引言中,公气成了一个令人迷惑的要素。让人感觉到,一旦对杀涉及公气,计算起来就很繁琐,不由生出些畏难情绪。
我觉得问题的根源在于没有说清楚公气的归属。对杀是黑白双方的事情,应该明确地把公气分配给黑白双方,然后让双方比气就行了。
然而,公气的归属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公气并不能按字面简单理解成“公共的气、共同的气”,公气在很多情况下都不“公”,而由一方“私”享;
还有些情况下,一方享受的公气多,而另一方享受的少;
更复杂的情况,公气开始归属于某一方,下着下着,还会变成归属于另外一方。
公气的归属问题虽然复杂,但这是讨论对杀绕不开的点。我觉得非但不应该避而不谈,反而应该把它当成解开对杀谜团的金钥匙。本书尝试对多种类型的对杀情况下的公气进行了明确的分配,让“对杀”回归到“捉对厮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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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发表于 2022-2-28 16:07 | 只看该作者
本书从2021年2月开始构思。那时刚写完《布局绝艺》,大量的AI棋谱在脑中萦绕不去。AI局部对杀的激进和暴力让我深刻地认识到,如果没有过硬的基本功,AI招法无异于空中楼阁,理解起来都困难无比,谈及学以致用,不过是镜花水月。
历经一年多,几易其稿,终于决心结稿,心情还是很复杂。倒不是怕贻笑大方,只是遗憾自己棋力不逮,虽然呕心沥血,书稿离理想中的完美还是差距很大。
感谢飞扬围棋论坛大神“卓然无双”指正草稿中的若干错误。
感谢阿扬、胡韶魁、丁学胜在本书写作过程中提供的帮助。
感谢飞扬围棋论坛的棋友们一直以来的支持。
感谢微信公众号“打狗棒法”的读者们给予我的鼓励。
傻瓜水平有限,不足之处,望棋友不吝赐教。
我的微信:15982044940。
我的公众号:打狗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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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发表于 2022-2-28 17:11 | 只看该作者
不问别的,就问何时能拿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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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发表于 2022-3-1 09:04 | 只看该作者

说实话这个更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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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发表于 2022-3-2 16:11 | 只看该作者
stillcen 发表于 2022-2-28 17:11
不问别的,就问何时能拿到书?

争取3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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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发表于 2022-3-2 18: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flyingsee 于 2022-3-2 19:12 编辑




如果是我,我就会总结两大类情形:

一是“气长杀气短、气同先手胜”——包括有眼杀无眼、大眼杀小眼,无眼不超一公气、同眼无公气四种情况。

另外就是需要判断双活的情形,判断清楚双活的同时,也就知道谁先手双活、谁后手被杀

这样的话,表格会变得更加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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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发表于 2022-3-3 09:24 | 只看该作者
对杀是双方捉对厮杀,如果能把公气明确分配给黑白双方,对杀就回到了双方比气。这正是这张表格的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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