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围棋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0793|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与“柯”相关的神谕,正次第应验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0-11-17 10: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刘可亮 于 2020-11-17 10:37 编辑

与“柯”相关的神谕,正次第应验

      人们常常惊叹于东方智慧中的一些灵犀,总是暗含着与客观事实和自然规律的某种契合。
      我们的祖先许多诗意的表达,仿佛穿越时空的神谕,在今天不断得到应验。拥有完全科学精神的人们,也不得不叹服。众所周知的,如两千多年前老子在《道德经》第四十章中就指出“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这描述的是宇宙大爆炸前的情况及宇宙形成的过程。再举一个信例,诺奖获得者屠呦呦及其提取青蒿素的成就,恰应《诗经·小雅·鹿鸣》中写到的“呦呦鹿鸣,食野之蒿”之景,已成了国人津津乐道的美好话题。
人文之香与科学之巧的交融,令人陶醉,不能不令人感叹万物归宗皆遵谕。
  这不,围棋与“柯”有关的神谕,也正在次第得到应验!

1的较量
  《说文》:“柯,斧柄也。”
  《述异记》:“信安郡石室山,晋时王质伐木至,见童子数人棋而歌,质因听之。童子以一物与质,如枣核,质含之而不觉饥。俄顷,童子谓曰:‘何不去?’质起视,斧柯尽烂,既归,无复时人。” “山中方一日,世上几千年”。如果用两个字来概括,就是——时越。整个神话故事,总结其中心思想就是“柯”与“时”的较量。斧柯尽烂,先是输给了时光;新柯出世,则终于战胜了时光。第20届三星杯决赛已经应验。

2柯府现吉兆
  宋代神宗嘉佑年间有一个"柯侯异鹊"的传说。大文豪苏东坡曾经作了一首纪述其事的诗,名为《柯侯异鹊》。其前言写到:“熙宁中,柯侯仲常通守漳州,以救饥得民。有二鹊栖其厅事,讫侯之去,鹊亦送之。漳人异焉。为赋此诗。”
   “柯侯”而后,复出“柯帝”,级别更高:)专克异族!且声言“我很温柔,以德服人”。按照苏轼诗句的说法:“仁心格异族,两鹊栖其衙。”两只异鹊必定不远千年飞来柯家。俗话说“喜鹊叫,什么来着?”

3的神谕
  石头当然不怕鸡蛋,但它碰上了斧柯。
  柯洁棋风天生克李世石,也早有先兆。我们来看看先民所造的汉字“斫”,左边为石,右边为斤(斧),以斧击石即是“砍”的意思。
  另据唐冯贽《云仙杂记》卷一:“ 玄针子得斧,铭曰:‘天雷斧,速文步,敲石柱。’” 斧由柯控,击石必碎,天之数也。
  传奇的确落幕了,要相信先贤的神谕。

4执柯以伐柯之道的兆示
  那么,有没有克制柯洁,破其连胜神话之招呢?先贤也早有“预言”。
  《诗经·豳风·伐柯》:“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娶妻如何,匪媒不得。伐柯伐柯,其则不远。”自此,“伐柯”用来比喻遵循一定的原则。如何伐柯?用我们熟悉的话来说,就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克制柯洁,只有效仿柯洁的招数。
        这一点,子思在《中庸》里有进一步的解释:“执柯以伐柯,睨而视之。犹以为远。故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子思还进一步论到:君子以人的道理来治理人民,使其改正并停留在中庸之道上。柯洁说过:“只要对手下无理手或恶手,我有信心严厉追究直到握住胜机。”
        也希望柯洁在灵动与稳定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如此,则天下无敌。

5、柯洁职业生涯将定格在18
        最近柯洁拿下世界冠军第八冠后,棋圣聂卫平寄语柯洁,给了他十八冠的目标。
        很多棋迷会理解为聂老希望他超过李昌镐的17冠。其实,聂老的话,也暗合一个兆示。“柯洁”两个字拆开来就是:“可十八!三吉”。
        早在六年前,笔者就把网名起为“十八可三吉”,就是遵循了神谕的指示。
        柯洁职业生涯将获得18冠。不会多,也不会少。立贴为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楼主| 发表于 2020-11-17 10:21 | 只看该作者
娱乐棋迷。莫较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21-1-29 13:00 | 只看该作者
严重表示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楼主| 发表于 2021-12-17 16:12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开心就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21-12-17 19:2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闲云野鹤123 于 2021-12-19 01:04 编辑

不同意 柯少江郎才尽,10冠堪足谓之!你把阿狗跟一干英雄好汉视若不見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21-12-19 00:59 | 只看该作者
马后炮果然是天下无敌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22-1-7 20:10 | 只看该作者
十八冠是遥遥无期的感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飞扬围棋网 ( 苏ICP备11029047号-1 )

GMT+8, 2024-11-25 23:48 , Processed in 0.125774 second(s), 19 queries .

since 2003飞扬围棋论坛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