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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忧郁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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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水]亦舒短篇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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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006-2-25 02:09 | 只看该作者
<CENTER><B><FONT style="FONT-SIZE: 18p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ff6666>临终</FONT></B></CENTER>
<HR width="94%" color=#ee9b73 SIZE=1>

<CENTER>作者:亦舒</CENTER><BR>
<CENTER>选自亦舒短篇小说集《偷窥》</CENTER><BR>  那辆豪华大车在滂沱大雨中一直由风云湾驶出来。 <BR>  富商罗国才坐在后座,十五分钟之前才同女友咪咪分手,此刻似还闻到她身上夜间飞行的香水味? <BR>  司机阿王嘀咕:“这雨下足一日一夜了。” <BR>  他把稳了软盘,一个转弯,说时迟那时快,在车头灯照耀下,他看到前面斜坡有大量山泥夹著巨石滚下,阿王喉咙发出惊怖的啊啊声,踏下刹车掣,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BR>  几十吨泥沙滑坡,刹那间埋住了车子,罗国才只觉得车子震动停住,眼前一黑,他已失去知觉。 <BR>  不醒来倒也罢了,偏偏他又恢复了知觉。 <BR>  嘴乾,头痛,一摸额角,有乾枯血渍,他身子因在车厢中,一丝亮光也无,四肢只能勉强动弹。 <BR>  活埋! <BR>  他几乎没哭出来。 <BR>  他记得左边座位袋里有一支笔型电筒,他伸手去摸索,找到了,万幸,他颤抖著打开,在微弱光线下,他看到了最可怖的情景。 <BR>  车子前半截完全变了形,自车顶凹位看,那是受一块巨石撞击之故,阿王脖子向后仰,蜷曲一边,双眼睁凸,一看就知道已经死去。 <BR>  罗国才叹口气,看清楚环境,他用力推车门,分纹不动,看看手表,是深夜十二时,离开咪咪家时才十点半,原来这一昏迷,就是个多钟头。 <BR>  短短时间内,他由温柔乡堕进了地狱门。 <BR>  他关掉电筒,静静侧耳听有什么声响。没有,万籁无声,世人根本不知他被困车厢,当空气消失,或是车顶吃不消压力下陷,他罗国才就会死在这里。 <BR>  他叹了口气,忽然之间前半生的琐事一幕幕映进脑海。 <BR>  三十年前乘搭机帆船偷渡出来,红星标记的炮艇就在后面追,机关枪声轧轧不停,他身边一个老妇忽然倒下,背脊有一小孔,血缓缓流出来 <BR>  他找到亲戚家,在表叔厂里做小工,月薪二百,打杂,什么都干,勤奋好学,一句怨言也无,人人都喜欢他,特别是表妹。 <BR>  三年后她下嫁他,他感恩图报,把一判小型制衣厂发展起来,生意蒸蒸日上,谁也没想到那穷小子会有如此上佳商业头脑。 <BR>  可是罗国才心中一直另外有人。他喜欢慵懒、娇美、皮肤白督的女子,换了一个又一个,直到看见咪咪。 <BR>  刚才,味咪像是想同他摊牌,懒洋洋提起:“爱管爱,可是离婚又是另外一件事呢,是不是?” <BR>  当时他不接口。只是笑,如果出不了这个车厢,味咪又会跟谁呢? <BR>  大儿出生情形历历在目,小小似红皮老鼠一点点大,哭声洪亮,他感动得流下泪来,一晃眼大学已经毕业,怎么叫都不肯回来,情愿在学堂实验室赚微薄薪水。 <BR>  他一死,这孩子就可以承继十亿以上的产业。 <BR>  奇怪,对妻子却没有特别怀念,他俩像是许久没有谈话,有什么喜庆场合,倒还总是双双出席,亲友见到他们二人之际,也是他们唯一见到对方的时候。 <BR>  印象中她胖了许多,衣服颜色老是配得不对,珠宝太大件太俗气,发式换来换去不合适。 <BR>  有一件事他是感激她的,自始至终,她未曾说过“如果没有我,你哪里有今天。”这种话。 <BR>  有一次,他同她辨证一件事,要证明她做错了。谁知她笑一笑说:“你我之间,还论谁对谁错?”妻有妻的智慧,他从来不敢小觑她。 <BR>  他很放心,妻早已习惯做寡妇。 <BR>  这时,车顶发出吱吱响,糟,钢架受不住拗曲了,他开亮电筒,果然,好似有一只大手,把车顶像纸张一样团皱。 <BR>  罗国才呻吟一声,浑身出汗,死不可怕,临终如此受折磨,却真像前生不修。 <BR>  生意对手不止一人骂他并吞手法刻毒,有一日会没好死。 <BR>  罗国才尽量把身体网成一团,就是该刹那了,他紧紧闭上眼睛,心中无限悔意,太多时间精力用来赚钱,太少注意到别人需要,明明一生之中,每一天每一刻都尽了力,为何还有这许多遗憾。 <BR>  无比黑暗无比惶恐,他似看到故世父母伸手召他:“国才,现在你有空来陪我们吃顿饭了吧。” <BR>  他惨叫起来,一声又一声,在狭窄空间震得耳膜发痒,车厢空气渐渐耗尽,他呼吸困难,用脚狂踢车门,垂死挣扎,扰攘半晌,终于喘息著力尽而止。 <BR>  罗国才流下泪来,束手待毙。 <BR>  如果可以逃出生天,他一定退出江湖,结束恩怨,从头开始。 <BR>  就在这个时候,他忽然听见有人欢呼:“在这里了!” <BR>  “找到了找到了。” <BR>  “有生还者。” <BR>  他被救护人员自割开的车厢拖出,奇迹地毫无损伤,只需敷药便可出院。 <BR>  阿王不幸殉职,家人接到通知赶来,呆若木鸡跌坐在医院大堂。 <BR>  罗国才对前来访问的记者说:“我十分疲倦,我想回家。” <BR>  到了家门,看看时间,是凌晨三时,他已再世为人。 <BR>  开了门,夜班工人闻声出来,惊讶地说:“先生你──” <BR>  妻在打麻将,听到背后有人,头也不抬,微笑道:“什么风把罗先生吹来?”恐怕又是一场通宵牌。 <BR>  她并没有听说那场惊人意外。 <BR>  浑身污泥斑的罗国才忽然明白了,付出多少,报酬多少,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妻子竟不知道丈夫在鬼门关蹓??回来,世界看样子有没有他都一样运作。 <BR>  他反而心安理得,再无内疚,如常淋浴更衣。 <BR>  他拨了一个电话给女友,咪咪惺忪地问:“什么事?” <BR>  她也不知道他遭到活埋,出了门,就与她无关,态度非常正确。 <BR>  她俩临终,真的未必一定想起他。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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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主| 发表于 2006-2-25 02:10 | 只看该作者
<CENTER><B><FONT style="FONT-SIZE: 18p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ff6666>会所</FONT></B></CENTER>
<HR width="94%" color=#ee9b73 SIZE=1>

<CENTER>作者:亦舒</CENTER><BR>
<CENTER>选自亦舒短篇小说集《偷窥》</CENTER><BR>  江又盛是上海人,兴奋的时候,说话会带几句沪语:“张子干,我打听到一间会所,节目邪气盏。” <BR>  张某输了马,正没精打采,闻言并不见得十分高兴,只是淡淡地说:“你自己去欣赏好了,唔使益人。”他是广东人。 <BR>  台北长大的李志深听见了,立刻道:“黑白讲!当然要有福同享。” <BR>  张子干这才问:“什么好地方?” <BR>  “是阮之忠与陈首文介绍的,说叫做WEISUOCLUB,收费是比较贵,可是去过之后,你不会想到第二家!” <BR>  “有那么好吗?”,李志深纳罕,“你我走遍大江南北,什么没有见过,把精彩情形,说来听听。” <BR>  “据说可以包一间房间,请漂亮女孩子来陪酒跳舞。” <BR>  张子干笑,“咄,这有何稀奇。” <BR>  “据说私家房装潢像湟宫,而女孩子舞艺高超,世界水准,一边表演,一边脱衣服。” <BR>  李志深沉默了,“脱光吗?” <BR>  “可以商量。” <BR>  “什么价钱?” <BR>  江又盛写一个数目在纸上,交给两位淘伴过目。 <BR>  张子干一看,“这倒还可以,我们三人合股,去开开眼界。” <BR>  “那我去接头,二位几时有空?” <BR>  “寻开心,随时抽空出来,哈哈哈哈哈。” <BR>  这样的男生,在都会中是很多的,酒色财气,均其所好,口口声声人不风流枉少年,工余四处乱找娱乐,越刺激越好,一掷千金,在所不计。 <BR>  其实不久之前,他们也做过可爱白胖的婴儿,自他们文雅工整的名字可以看到,父母对他们也曾有过殷切的期望:又盛、志深、子干、文忠、首文…… <BR>  母亲半夜起来喂食的时候,必定半明半昧地呢喃过:“宝宝快高长大,宝宝勤力读书、孝顺父母”,结果长大成年,却与母亲的盼望略有出入。 <BR>  江又盛至喜研究哪一国哪一省的脱衣舞最冶艳。张子干嗜赌,一直图小刀锯大树,李志深路数更多,却仍然天天喊闷。 <BR>  是什么令他们变成这样?也许可以怪社会。 <BR>  说到尽头,这几位男土人生最大目的,不过是望世上所有财富及所有美女供他们片刻欢娱。 <BR>  过了两日,江又盛悄悄地对张子干说:“原来那间会所还可以挑人。” <BR>  “什么?”张子干说:“我是花钱的大爷,挑我?” <BR>  江又盛连忙道:“不不不,我们挑她们。” <BR>  张子干立刻明白了:“你的意思是,他们旗下有名女人?” <BR>  “有,唱歌拍电影的全有。” <BR>  “别开玩笑,一流明星都找得到?” <BR>  “我想,二线的不会叫我们失望。” <BR>  “快去订房间,还等什么?” <BR>  三个人兴奋得要死,心甘情愿凑份子去开眼界。 <BR>  由李志深开车,半夜十二点出发。 <BR>  “地址为何如此偏僻?” <BR>  “那原是某阔佬的别墅,后来阔佬遭商业调查科抄家,别墅流落到这帮人手下,改变成为会所。” <BR>  会所门前静悄悄,由江又盛带头,按门铃,讲了暗号,付出现钞,门房才放三人进去。 <BR>  在走廊里已觉气派不凡,墙上铺紫红色丝绒,地上是墨绿色地毯,水晶灯光芒四射,带座的小姐莺声呖呖,把他们领到贵宾房中。 <BR>  三人但觉得人生若此,夫复何求,笑得嘴都合不拢来。 <BR>  女待应取出一本厚厚照片簿,让他们挑人。 <BR>  李志深飘飘然,伸手一指,指着一个青春歌星。 <BR>  江又盛同女侍应说:“不会没有空吧。” <BR>  女侍应媚笑:“二十分钟内表演开始。” <BR>  张子干认异地赞道:“天下有这样神通广大的会所!” <BR>  三位男士喝美酒吃水果听音乐,心情有三分紧张,五分亢奋,二分风骚。 <BR>  终于,宝蓝色丝绒帘子掀开,一个苗条的身形闪出来,那张雪白精致的面孔一点不错,正属那玉女歌星所有,三个男人的眼珠子与下巴同时掉下来。 <BR>  只见那女郎婀娜地扭动身躯,轻轻曼妙地唱吟:“五陆少年金市东,银鞍白马渡春风,落花踏尽何处去,笑入胡姬酒肆中……” <BR>  李志深大乐,“这不是在说我们吗,哈哈哈哈哈。” <BR>  女郎十分有韵味地腿下第一层纱衣,江又盛怪声叫好,张子干哗哗连声。 <BR>  李志深最直截:“物有所值。” <BR>  江又盛灌下一杯酒,迷醉地看表演。 <BR>  只见那女郎肤光如雪,不知搽了什么粉,全身发出粉红色晶莹珍珠似的光芒来。 <BR>  她身上只剩下一点点衣服了。 <BR>  江又盛忽然忍不住,斯文尽失,站起来说:“脱光伊!” <BR>  张子干也唱道:“除晒倨!” <BR>  那女郎暂停舞步,咪咪笑,眼睛眯成丝一般,娇悄地问:“你们不怕?” <BR>  李志深大力摇头,“不怕不怕不怕。” <BR>  那女郎颔首,音乐继续,只见她背转了身,除下最后束缚,三个男人目瞪口呆,等她转过身来。 <BR>  可是接着女郎做了一个很奇怪的动作,她像是在前面拉拉链,接着,双臂一反,似除下一件外套,可是,她身上不是已经没有衣服了吗? <BR>  接着,她转过身子,正面对着观众,娇媚地笑道:“三位先生,统统脱光了。” <BR>  她脱下的,是她的皮肤,整副粉红色的表皮,似件夹克似搭在肩上。 <BR>  那三位先生先是雷殛似愣住,然后,像杀猪般嚎叫起来,夺门而逃。 <BR>  啊!差点忘了告诉大家,WEISUOCLUB,译做中文,是猥琐会所。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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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2006-2-25 02:11 | 只看该作者
<CENTER><B><FONT style="FONT-SIZE: 18p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ff6666>停车</FONT></B></CENTER>
<HR width="94%" color=#ee9b73 SIZE=1>

<CENTER>作者:亦舒</CENTER><BR>
<CENTER>选自亦舒短篇小说集《偷窥》</CENTER><BR>  梁美宝把车子驶进那所巨型地底停车场,心底十分讶异,北美洲诚然什么都大,这停车场规模像个地下城,若不是标志清晰,迷了路,怕三两个小时都转不出去。 <BR>  停车场通往一个商场,美实停好了车,把位置记熟,乘电梯去购物。 <BR>  这是她假期最后三天了,打道回府之前,想买几件晚装回去穿,这边的晚装价廉物美,穿一次都值得,美实逛了两个多小时,满载而归,大包小包拎得透不过气来,若不是店快打烊,还可以买下去。 <BR>  她有点累有点渴,原本想找个地方歇一歇,喝杯茶吃客三文治,一想,拿着这么多东西不方便,不如先回酒店再说。 <BR>  商场有几片店已开始锁门,美宝与其他人客一样匆匆离去。 <BR>  她记得车子停在P1,一出电梯,向左转,第M排就是。 <BR>  可是当她出了电梯左转,看到M排,那里停着的却不是她租回来的本田房车。 <BR>  那是一辆白色宝马,一位太太正把它驶走。 <BR>  美宝怔住,别急,一定是停在P2,这时,美宝的心有点慌,手中的衣物袋也越来越重,她又乘电梯往下一层走,可是,仍然没有她的车子。 <BR>  美宝顿足,开什么玩笑!她嘀咕,车子已纷纷驶走,停车场空了一大半,可以清楚看到附近并没有白色本田房车。 <BR>  美宝巴不得扔掉手中的大小袋子,她有顿悟,忽然笑起来:逃难时千万别带身外物。 <BR>  再往回走,乘电梯到P3,美宝额角已经冒汗,啊,皇天不负苦心人,原来车子停在这里,怎么会记错了呢? <BR>  别追究了,美宝掏出车匙,开了行李箱,把衣物安置好,坐到驾驶位去,松口气,她真是又饿又渴又累,马上回酒店吃顿丰富晚餐,浸个热水浴是正经。 <BR>  她开动车子,停车场似在扩建,有许多地方铺了新水门汀,需要绕路,灯光忽然熄灭了一半,糟,莫非要关门了? <BR>  越急越见鬼,美宝绕了很久,不知怎地,又回到原路上来,她告诉自己:梁美宝,镇静默。 <BR>  停停神,吸一口气,她终于看到新的标志,于是向街道出口驶去,呵,总算看见收费亭了,她愉快地把车停住,抬起头,预备付钱。 <BR>  但是美赛看到的却是一个“休息”牌,牌上附着停车场营业时间:周日上午七时至下午七时,周末及公众假期中午十二时至下午七时,呜哗,在收费亭前边不远之处,是一道大闸。美实惨叫一声,连忙倒车,停在电梯附近,想重回商场,至多明天才来取车,可是通往电梯出口的门也已锁上。 <BR>  她连忙自手袋掏出朋友借给她的环宇通电话,可是打来打去打不通,要命,在地库,无线电话打不出去。 <BR>  这可怎么办好?美实瞪着眼,汗自背脊涔涔而下,先得保护自己,快躲进车厢,锁上,免生不测,这么大的停车场,什么事都会发生。 <BR>  她奔回车子,刚打开门,想钻进去,已经来不及了,一只手搭到她肩膀上。 <BR>  美宝憋了好久的情绪忽然崩溃,她尖叫起来,那人被她吓得往后退了好几步,一边也提高声音说:“小姐,我并无恶意,我是一名游客,在这所停车场迷路,待找到出路,闸口已经锁上!” <BR>  同是天涯沦落人。 <BR>  美宝瞪着地,噫,也是华裔,穿便装,相貌端正,但是可否同舟共济? <BR>  她仍有警惕之心:“你怎么知道我在此地?” <BR>  “小姐,我在那一边看到你的车头灯。” <BR>  美实这才发觉车子引擎仍然开着,她连忙去熄掉。那年轻男子看看手表,“还需等十个半小时方可出去。”美宝颓然,“你看上去顶聪明,怎么也会犯同样错误?”他搔着头,“信不信由你,我明明记得车子泊在P1,可是却在P3找到,这才耽搁了时间,以致出不去。” <BR>  美宝一愣,不出声,过一会儿说:“喂,你不会有吃的吧。”他伸出手来,“我叫王志立,我车厢有一只苹果馅饼,刚自商场小食店买回来,相信还热。” <BR>  美宝哗的一声,虽然自三岁起母亲就教她不要跟陌生人走,现在饥寒交逼,也顾不了那么多。 <BR>  她跟着王志立到他车子里,捧着馅饼就吃,“喂,你不会有喝的吧。”王志立笑答:“车子是我姐姐的,她有三个幼儿,所以车里一定有果汁牛乳。” <BR>  碰到救命皇菩萨了,吃喝过后,美宝又问:“喂,你不会有毯子吧。” <BR>  立刻有一张羊毛大披肩搭上来。 <BR>  这王志立驾驶的是一辆七座位车,后座极之舒服,大可睡一觉,美宝脱掉鞋子,躺下。 <BR>  王志立笑了,他喜欢她懂得随遇而安,“还有十个钟头,或许,我们可以闲谈消磨时间。” <BR>  美宝这才说:“告诉我关于你自己:你来自何处,干吗到北美洲这个埠来,家里有些什么人……也许讲完了天就亮了。” <BR>  王志立却说:“我实在不明白,车子明明停在P1……” <BR>  “你会讲粤语吗?” <BR>  “当然会,你呢?” <BR>  “那就别讲英语啦,看样子我们同样来自香港,我住阳明山庄,你呢?” <BR>  “好地方,我家在太古城,这次来是探访大姐与大哥……” <BR>  奇怪,这十来个小时很快过去了。 <BR>  两个年轻人,被困在一个大停车场内出不去,坐在狭小的车厢内攀谈,忽然成为患难知己。 <BR>  第二天七时正停车场闸门重开,看见天日之际两人欢呼不已。 <BR>  出去后不出半年他们就订婚了,梁美宝与王志立仍然不明白,那一天他们怎么会找不到车子,却万幸找到了对方。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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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2006-2-25 02:12 | 只看该作者
<CENTER><B><FONT style="FONT-SIZE: 18p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ff6666>神医</FONT></B></CENTER>
<HR width="94%" color=#ee9b73 SIZE=1>

<CENTER>作者:亦舒</CENTER><BR>
<CENTER>选自亦舒短篇小说集《偷窥》</CENTER><BR>  吕绰基医务所在郊外一幢别墅内。 <BR>  诊症室的空气调节偏低,病人等了一些时候,穿着粉红色时髦套装的她觉得有点冷,开始瑟缩,幸亏这个时候,吕医生进来了。 <BR>  “朱伊娜女士,你好。” <BR>  朱伊娜朝医生点点头。 <BR>  穿着白袍的吕医生轻轻坐下,凝望病人。 <BR>  朱女士牵一牵嘴角。 <BR>  “我可以为你做什么?” <BR>  朱女士鼓起勇气,“医生,我希望你帮我恢复青春。” <BR>  吕医生笑,“请坐,朱女士,让我们一起研究你的情况。” <BR>  医生取过一架宝丽莱照相机,替朱女土正面侧面拍摄照片。 <BR>  然后他把照片当资料收进电脑内,在电脑萤幕打出来。 <BR>  萤幕上的朱伊娜的确青春不再。 <BR>  她眼圈、脸颊、两聪、下巴的皮肤与肌肉都已经松下来,五官被扯得朝下弯,看上去苦涩憔悴。 <BR>  脸上精心地敷着厚粉,长发体贴地遮着额头,可是仍然不能瞒过任何人。她早已经过了中年了。 <BR>  朱女士看到萤幕上的映像,喃喃道:“早些时候,我是个人见人爱的可人儿。” <BR>  吕医生像是早已习惯此类病人,温和地笑答:“我肯定是。” <BR>  他看牢萤幕,利用素描笔处理朱伊娜的面孔。 <BR>  “这里,这里与这里需要修理。”萤幕上的面孔立刻减少了皱褶与苦纹,“朱女士,你以前也请教过矫形医生吧,不过,局部整形的缺点是不够自然,必须整体配合才能获得最佳效果。” <BR>  朱伊娜看着萤幕上的自己起码年轻了十多年。 <BR>  吕医生接着说下去:“我将把你的脸皮掀开,拉紧肌肉,除掉不必要脂肪,把多余的皮肤剪掉,然后逐部分缝好,”他笑笑,挺幽默地说:“你看上去,会像新的一样。” <BR>  朱女士的声音有点沙哑,“就像萤幕上所见那样?” <BR>  吕医生一愣。 <BR>  “般病人,看到电脑修改过的容貌,已经惊喜雀跃,接着会问医生痛不痛,还有,需要休养多久,以及收费若干等,可是朱伊娜看上去神情木然。 <BR>  吕医生咳嗽一声,“你可以转一个发型。” <BR>  萤幕上肖像的发型立刻改变,盘上头顶,看上去更加配合身份。 <BR>  吕医生又说:“也可改穿较为古典式样的服饰。” <BR>  他替映像换上旗袍。 <BR>  这时,电脑萤幕上的朱伊娜已是一个外形高贵,精神奕奕的漂亮中年女子。 <BR>  吕医生自觉十分满意,转个头来,“你觉得怎么样?” <BR>  朱伊娜却反问医生:“她看上去似几多岁?” <BR>  医生想一想:“三十七八。” <BR>  朱伊娜握紧拳头,“不。” <BR>  医生扬起一角眉毛,看牢病人。 <BR>  朱伊娜站起来,拉一拉身上短裙子,整理一下外套,拨一拨长发,“吕医生,那不够好。” <BR>  医生奇问,“你想怎么样?” <BR>  “三十八岁太老了,医生,请你帮个忙,我要你把我恢复二十五岁模样。” <BR>  医全沉默。 <BR>  朱伊娜急了,“回答我,吕医生,你是神医,告诉我你做得到。” <BR>  吕医生抬起头,看着这个妆扮与实际年龄相差三十载的病人,声音平静而体贴:“朱女士,我们都曾经年轻过,当青春消逝,我们也都怀念那较美好的岁月,彼时,我们有精力有时间有盼望有勇气,可是,人总会老,随着年龄增长,我们得到智慧──” <BR>  朱伊娜骤然打断医生的话,“二十五岁!” <BR>  医生无可奈何地摊摊手,叹口气,苦笑,指着萤幕说:“我只能做到那样。” <BR>  朱伊娜不肯放松,“不,吕医生,别骗我,你的工夫远不止如此。” <BR>  吕医生只得说:“我还可以帮你修理身段:胸、腰、臀以及大腿,均可以恢复紧窄修长。” <BR>  朱伊娜忽然笑了,露出黄色带烟渍的牙齿,“不,医生,我不要做中年人。” <BR>  吕医生觉得自己已经尽了力,“朱女土,不幸我帮不到你。” <BR>  朱伊娜看着医生,“你不必再推搪了,吕医生,实不相瞒,我是叶向荣夫人廖小茵介绍来的。” <BR>  吕医生一怔。 <BR>  朱女士打开手袋,取出一张名片递给吕医生,“叶夫人说,你不会推搪我。” <BR>  吕医生接过名片,这次沉默的时间比上一次更长。 <BR>  朱女士怕他变卦,用言语相逼:“叶夫人说,你的诊所得以维持,靠她大力资助──” <BR>  吕医生扬扬手,示意朱女士噤声,接着,他抬起头,冷冷说:“请跟我来。” <BR>  朱女士知道她胜利了。 <BR>  她跟在吕医生身后,走过一条长长的走廊,越走越冷,她牙齿忍不住轻轻打战,终于,他们在一所精钢制成的房门处止步,吕医生把手掌按到锁上由电脑辨别真伪。 <BR>  轻轻哈地一声,库房门打开。 <BR>  朱女士睁大双眼与嘴巴,柔和光线下,只见库内摆满了一只只玻璃柜,柜内,是一具具静止的人体。 <BR>  吕医生的声音更加淡漠,“他们都是二十五岁以下的年轻人,却不觉得生命可贵,浪掷青春,死于非命,朱女土,你可以挑选其中一具躯壳,让我替你做脑电波转移手术,那么,你可以像叶夫人一样,再次享用二十五岁的身躯。” <BR>  朱女土浑身战栗,双腿不听使唤,渐渐放软。 <BR>  吕医生说下去:“十二号眉目清秀,脸型五官有点像你,可加考虑,三十七号相貌较为平凡,可是有一副人人羡慕的身材……”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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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主| 发表于 2006-2-25 02:12 | 只看该作者
<CENTER><B><FONT style="FONT-SIZE: 18p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ff6666>背包</FONT></B></CENTER>
<HR width="94%" color=#ee9b73 SIZE=1>

<CENTER>作者:亦舒</CENTER><BR>
<CENTER>——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选《偷窥》</CENTER><BR>  何小屏低看头在做功课,天气十分炎热,家中没有空气调节,她到狭小的浴室洗了把脸,又再坐下翻字典,毫无怨言。 <BR>  大门并没有关上,自铁闸的空隙中,路过的邻居可以看到小屏在用功,不期然都露出欣赏的神色来。 <BR>  谁都知道她是该座廉租屋里的模范少女,成绩优异,又还不介意帮手处理家务,每天替小学生补习赚取零用,真罕见。 <BR>  可是,一年前的她,却不是这样的。 <BR>  那时的何小屏是只怪物,无心向学,结交不良少年,喜欢在街游荡,一天到晚伸手问要钱。 <BR>  她母亲是个钟点女佣,回家已经很累,还得赶着打点一切,而小屏总是缠看她需索无穷。 <BR>  那一天,小屏问要一只背包。 <BR>  “廖德晶与容彩珍都买了,现在最流行名牌背包,张健美说,凡是有身分证的人都该有一只那样的书包,便宜一点的,千把块买得到。” <BR>  何太太在洗刷厨房,无言。 <BR>  小屏先厌恶起来,“一直以来,都是要什么没什么,我讨厌这个家,我看不起你们这种父母,陈伟良叫我离开你们,他包我丰衣足食,他能满足我。” <BR>  何太太忍不住,伸手给小屏一巴掌。 <BR>  小屏没有哭,她掩看脸退到门口,憎恨地看一看母亲憔悴苍老的面孔,以及那简陋挤逼的家,头也不回的奔下楼去。 <BR>  谁稀罕父母了解,陈伟良说过,他有办法,他认得人,只要她愿意,她可以要什么有什么。 <BR>  十五岁的她还穿看校服,借用公众电话,与陈伟良联络上。“我决定出来跟你,你有无胆子收留末成年少女?”她咭咭笑。 <BR>  那陈某大喜过望,“你在什么地方?我马上来接你,二十分钟内到。” <BR>  “我家附近的杂货店。” <BR>  “别走开,我马上来,我们去庆祝,我自然买新衣服新鞋子给你。” <BR>  “我要一只名牌背包。”小屏急急说。 <BR>  “没问题,只有最贵的,最好的,才衬得起你。” <BR>  小屏笑着放下电话,父母刻薄她,外头自有人对她好。 <BR>  她一走出电话亭,便看到一只漂亮的背包。 <BR>  它的尺寸刚刚好,不大不小,鲜红色,袋盖上贴看一枚金色名牌徽章,四周围吊看十多只金色安全别针做装饰,摇摇晃晃,趣致极了。 <BR>  哎呀,这正是地想要的背包! <BR>  小屏追上去想看个仔细,它的主人转过头来,向小屏嫣然一笑,那是个美少女,比小屏大一点,约十六七岁模样。 <BR>  小屏笑问:“姐姐,背包在哪里买,什么价钱?” <BR>  那少女笑靥如花,“一千──美金。” <BR>  小屏啊一声,那么贵,她怀疑甚至陈伟良都买不起。 <BR>  “不过,”少女说:“我不是用钱买的,我用东西把它换回来。” <BR>  小屏好奇问:“什么东西?” <BR>  “啊,那东西人人都有。” <BR>  小屏忍不住问:“我也有?” <BR>  少女笑意更浓,“你当然有,不然,陈伟良干吗来接你。” <BR>  小屏惊讶,“你也认识陈伟良?” <BR>  少女只是笑。 <BR>  小屏接看说:“姐姐,我也想换。” <BR>  “你若想清楚了,就跟我来。” <BR>  小屏哪里还用想,二话不说,跟看那位姐姐就走。 <BR>  那少女不再言语,低头疾走,穿过闹市,走入一条暗而窄的小巷,终于在一间货仓似大厦门口停下,敲门,说了暗号,推门进去,又是一条长廊,两边都是门。 <BR>  小屏起了疑心,这是什么地方?只见少女轻轻说:“是这里了。”把其中一扇门推开。 <BR>  小屏呆住,她看到的是一家装修美轮美奂的大型名贵时装店,店里已经有好几十位男女客人正在挑选衣物,他们都年轻漂亮,人人兴致勃勃。 <BR>  小屏一眼看到她要的背包,立刻上前,把它自架子摘下,紧紧拥在怀中,大声笑出来,这回可得偿所愿了。 <BR>  少女此际已收敛笑容,“你真愿意交换?” <BR>  小屏拼命点头。 <BR>  “请到这边来。”她示意她到更衣室。 <BR>  即在此际,一个售货员打扮的男子走过来,在少女耳畔密斟,少女抬起头来同小屏说:“你在这里等一等,我马上就来。”她急急随那男子走开。 <BR>  小屏站在那一排试身室外,忽然听到一声痛苦的呻吟。 <BR>  她一呆,怎么一会事;衣服太紧? <BR>  轻轻推开试身室门,在缝子里张望,噫,试身间比她想像中大得多,且光线幽暗,有异别的时装店。 <BR>  她走进去,又听到一声呻吟,小屏毛骨悚然,“谁,谁在里边,发生什么事?” <BR>  小屏摸到灯掣,顺手开亮了灯。 <BR>  灯光并不是十分明亮,可是足够使她看到试身室最远的角落,坐看一个女孩子,她手中拿看一把锋利的手术刀,正在切割胸前皮肉,刀锋所及之处,有血丝渗出,她一边划、一边把皮揭起,小屏可清晰看到皮下黄色脂肪与暗红色肌肉。 <BR>  小屏浑身颤抖,“你在……干什么?” <BR>  那女孩呻吟道:“你不知道吗,这里一切,都得靠皮肉来换。” <BR>  小屏魂飞魄散,夺门而逃,也没人阻止她。她哗呀一声扔下那只红色背包,冲出两道门,终于来到街上,重见天日她双腿一软,晕到路旁。 <BR>  由途人报警把她送到医院,再出母亲把她领返家中,但何小屏无论如何不肯说出那日下午发生过什么事。 <BR>  不过自第二天开始,她就变成现在这样。 <BR>  其实她补习所得,已足够她买任何一款名贵背包,但是何小屏似已浑然忘怀那件事,她用的仍是旧书包。 <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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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楼主| 发表于 2006-2-25 02:13 | 只看该作者
<CENTER><B><FONT style="FONT-SIZE: 18p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ff6666>秘密</FONT></B></CENTER>
<HR width="94%" color=#ee9b73 SIZE=1>

<CENTER>作者:亦舒</CENTER><BR>
<CENTER>选自亦舒短篇小说集《偷窥》</CENTER><BR>  少女在一起爱说什么? <BR>  这是英国寄宿学校的宿舍,规定六个女孩子住在一间房间,毕业礼已经举行过,暑假即将来临,她们就有各散东西,这是相聚的最后一夜。 <BR>  她们团团坐在地上,找来啤酒与零食,看样子这个晚上不打算睡觉了。 <BR>  开头的时候,不过是谈谈个人前途问题。 <BR>  象“爱媚最幸福,考到剑桥”,“平平也不错,到美国波士顿升学”,“炯华的计划迄今未透露”等。 <BR>  佻皮的周金容说:“回到家,无论如何先休息几个月,你看这个宿舍,百多年历史,象鬼屋,初来吓得晚上睡不着,谁猜到热水器回发出嚎嚎的惨叫声,我还以为是哪个十九世纪洋人怨魂不散呢。” <BR>  “是可怕,”谢桂忠也说,“卫生间在走廊尽头,半夜不得不去,真觉得阴风阵阵。” <BR>  大家颇感慨了一会儿。 <BR>  刘炯华这时开口了:“各位的令尊令堂还以为大家是天之骄子呢。” <BR>  茹平平说:“我是情愿留在家里读书的,又不是考不到好学校,不知怎地母亲一定要我出来见识世界,结果拉丁文、法文、网球、梵哑铃学了一大堆,杂七杂八什么都懂一点,可是根本不够时间把任何一门工夫练得精湛。” <BR>  炯华笑,“别太谦虚了。” <BR>  “总算毕业啦。”大家吁出口气。 <BR>  “记得我们向柏坚逊太太申请要求几个华裔学生住一间房吗,六年来她始终没答应。” <BR>  “听着各位苦苦哀求,她不知多痛快,心理变态。” <BR>  曹爱娟走到窗前,大雾,一丝灯光都看不见,她只看到玻璃上自己面孔的反映,“整座宿舍明天就关闭放假,现在只剩我们几个人在这里。” <BR>  谢桂忠笑说:“哎唷,我有点害怕,宿舍对面有座坟场。” <BR>  周金容拱手,“拜托拜托,别谈这个。” <BR>  茹平平笑说:“我们这几个人也算够亲密了,一点秘密都没有,在宿舍里袒胸露背,什么没有见过。” <BR>  炯华笑笑,不以为然的样子,过一刻说:“人心是世上最黑暗的地方,每个人都保存若干秘密。” <BR>  平平问:“同学之间最坦诚,有什么秘密?” <BR>  “每个人都知道每个人的事,像金容与继母不和,平平一次考试作弊被记大过一次,哈,还有,炯华抽屉里有酒被舍监理出来……拜托各位,将来如果我在社会上扬名立万,千万包涵包涵,勿把我少年的逸事抖出来。” <BR>  众女生笑作一团。 <BR>  “同学之间保存得最好的秘密是什么?” <BR>  爱媚忽然说:“大家对梁祝传奇必定耳熟能详。” <BR>  桂忠说:“那故事真荒谬,华人的民间传奇最老套。” <BR>  “嗳嗳嗳,不能那样说,”爱媚举起一只手指,“莎士比亚悲喜剧中均有男扮女装情节。” <BR>  金容大笑,“可是你想想,睡在一张床上,能不发觉吗?” <BR>  炯华轻轻说:“如果存心维持秘密,对方不一定察觉。” <BR>  “炯华你这理论站不住脚,幸亏你只不过打算念建筑!”爱媚过去搂着她肩膀,“如果读法律系可真惨了。” <BR>  平平笑:“如果没有游泳班,也许可以瞒得一时。” <BR>  “那除非入学体格检查报告亦找人顶替。” <BR>  “嗳,那并非不可为。” <BR>  “这个题材太无聊了,各位同学,我们谈谈世界大事岂非更好?” <BR>  桂忠有点悲怆,“所谓世界大事,不过由几个政客操纵,更加荒谬。” <BR>  这时,大家发觉炯华走到房间另外一个角落默默无语。 <BR>  “炯华,过来呀,你老是有点孤僻,今晚不聊,以后可没机会了。” <BR>  “炯华为何没有意见?” <BR>  桂忠啖哈笑,“炯华从来不与我们谈性的问题。” <BR>  “这不是性,这只是性别。” <BR>  炯华缓缓抬起眼来,“我且讲一个故事给你们听。” <BR>  “嗳好,炯华讲故事挺好听。” <BR>  炯华开始:“古时一个深夜,几个书生坐在一起,辩论世上有无鬼——” <BR>  “我不要听我不要听,我怕,说好不讲鬼故事。” <BR>  “嘘,听炯华讲下去。” <BR>  炯华笑一笑,“其中一位辩才奇佳,硬是说无鬼,另外一人与他争得面红耳赤,硬是说不过他,不觉动气,于是再努力争辩” <BR>  这时宿舍天花板那盏六十火灯泡忽然闪了闪。 <BR>  金容几乎没哀求:“我们改讲别的吧。” <BR>  其他女孩把金容按下去,“炯华,你尽管说。” <BR>  炯华说:“可是他仍然争不过,那人恼怒,站起来,拂袖,大声道:‘何谓鬼?仆即为鬼!’译为白话,意思是‘谁说没有鬼?我就是鬼!’抹脸,化为鬼魂而去。” <BR>  少女扪哗一声叫,都觉得紧张刺激,战栗半晌。 <BR>  是爱媚先静下来,她凝视炯华,半晌她问:“炯华,你讲这个故事给我们听,是什么意思?” <BR>  平平浑身寒毛忽然竖起来,瞪着炯华。 <BR>  在这个静寂的黑夜里,有什么事不会发生? <BR>  炯华嗤一声笑出来,“我当然不是鬼。” <BR>  大家松口气,往塑胶杯子里添啤酒。 <BR>  可是,炯华又说下去:“不过,我想说的是,我是什么样的人,你们可看不出来。” <BR>  只有爱媚仍然狐疑,“炯华,你话中有话。” <BR>  大家又静下来,看着炯华。 <BR>  屋外仍然大雾迷漫,炯华慢慢走到窗前,拉下幔子,轻轻说:“从小,我都不爱穿男装,我比较喜欢与女生在一起,你们,明白吗?” <BR>  那几个女孩子像是被人在头顶上浇上冰水,目瞪口呆,一句话说不出来,手脚不听使唤,动弹不得。 <BR>  只见刘炯华微笑地说下去:“已经是最后一次聚会了,同学之间,不必保存什么秘密。”语气有点无奈,亦有点凄迷。 <BR>  她慢慢解开衬衫钮扣,轻轻把衬衫卸下。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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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主| 发表于 2006-2-25 02:15 | 只看该作者
<CENTER><B><FONT style="FONT-SIZE: 18p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ff6666>存稿</FONT></B></CENTER>
<HR width="94%" color=#ee9b73 SIZE=1>

<CENTER>作者:亦舒</CENTER><BR>
<CENTER>选自亦舒短篇小说集《偷窥》</CENTER><BR>  何少明从不准时,他就是喜欢搭架子。 <BR>  他是一名职业撰稿人,搞质优良,可是稿德恶劣,副刊每日下午三时截稿,可是他非拖到黄昏,甚或晚上七八点才肯赐稿。 <BR>  他爱在酒醉饭饱之际哎呀一声,“噫,尚未交稿”,于是当众表演其写作才华,或是致电秘书:“把我的专栏稿传真到报馆”,甚至让编辑部空等一场,翌日开天窗。 <BR>  怕什么,编辑抽屉里有的是未成名写作人的存稿,胡乱找一篇补上,皆大欢喜。 <BR>  正是:哪个大作家不脱稿,天天交稿决非名作家,好稿何用天天见报,叫读者们略为思念,岂非更加难能可贵,与众不同。 <BR>  报馆一位姓郭的编辑天天干坐着等何少明大作直等到八点。 <BR>  为什么他可以享有这样的优待?一方面因为何氏作品拥有不少读者, <BR>  另一方面因为他和报馆老板有点私人恩怨,老板微时,他帮过老板忙,还有,他不叫这老郭吃亏,他暗地里津贴此人,像介绍工作给老郭的儿子之类,因此老郭等得十分服贴。 <BR>  既然打通了所有关系,何少明无后顾之忧,架子可以一直摆下去。但他不准时作风叫一些同文艳羡不已。 <BR>  ——“你以为你是何少明?学人脱稿?还想混吗?” <BR>  “你看人家何少明,人强马壮,从来不怕编辑部,在阁下神功练成之前,还是乖乖交稿吧。” <BR>  何少明乘胜追击,发表伟论:“优异文字构思下笔需时,焉可能天天交稿,只有劣质马虎行货,才不费吹灰之力日日见报。” <BR>  所有埋头苦写,尽忠职守之同文统被打入敷衍塞责之黑五类,不知何年何月方得平反,此系题外话,且表过不提。 <BR>  花开两头,单表一枝,话说何少明的得意之秋也持续了好几年,正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傲视同侪,忽然一日,报馆老总李锦昌欲约他见面。 <BR>  何少明纳罕,一向有什么事,他从来不与老板以外的人商谈,老李有什么事,莫非他的子女也想找工作了? <BR>  为表示大方,何少明说:“请到舍下一行。” <BR>  李锦昌自有一报之总的风度,笑容满面来到何宅,拱拱手,开门见山,“少明兄,报馆方针已改,以后请准时交稿,凡脱稿者报馆只好割爱。” <BR>  何少明一愣,不相信世上会有这种事,干笑数声,“这不过是例行公事而已,你只是想叫那些天天交稿的作者不得脱稿,可是这样?” <BR>  “不!”老总耐心解释:“任何人不得脱稿。” <BR>  何少明不服气:“我找卜老板说话。” <BR>  “卜先生度假去了,这正是他临行之前的最高指示,少明兄当然是聪明人,闻弦歌而知雅意,卜先生是有意整顿纪律。” <BR>  何少明大嚷:“纪律关我什么事?我是客卿,你是伙计,伙计才须遵守规矩,我不干了,我到别家去写,告诉你们,损失不在我方。” <BR>  老李只是笑,“消息已经带到,我告辞了。” <BR>  三天之后,何少明籍故脱稿。 <BR>  编辑部立即找人顶替,把何氏专栏一笔勾销。 <BR>  李锦昌问副刊同事:“何某反应如何?” <BR>  同事答:“频频找老板说话。” <BR>  李锦昌感慨:“我一早提点他,这并非我们搞鬼,此乃卜先生主意,不拿他开刀不行,近年来本报副刊脱稿成风,一天总有三四个专栏开天窗,长此以往,不是办法。” <BR>  “副刊没有何少明,不是损失?” <BR>  “世上没有谁不行呢?” <BR>  “咦,何少明有续稿到,并附有宣誓书,以后誓不脱稿。” <BR>  “姑且信之,向上请示,看上头肯不肯多给他一次机会。” <BR>  何少明到底是何少明,一枝生花妙笔自有群众基础,报馆为着读者着想,网开一面。 <BR>  可是何少明仍是何少明,总无存稿,需日日追,编辑部只觉筋疲力尽:“少明兄,多写三日,与人方便,自己方便,”“那怎么行,我要是明日死了,岂非不值,白写那么多存稿”,“少明兄——”,“不用多讲”。 <BR>  如此这般老脾气总是不改,编辑部徒呼荷荷。 <BR>  一日,李老总正忙,何少明忽然找上门来。 <BR>  这是一个不得不应酬的人,“少明兄,什么风吹来,请坐。” <BR>  何少明说:“下星期我将与家人乘轮船到欧洲旅行。” <BR>  “不要紧,豪华轮船一定有完善传真设备。” <BR>  “我想多交几篇稿,免同事们辛苦。” <BR>  李锦昌愣住,抬起头来,怀疑耳朵出了毛病,有话没听清楚,“什么?少明兄请再说一遍。” <BR>  “我打算改过自新,”何少明重重吁出一口气,“不再叫你们烦恼,出发之前,会多交几段。” <BR>  李锦昌几乎没流下泪来:“皇恩浩荡,这真是读者的福气。” <BR>  何少明抬起头来,看着天花板,过一会儿说:“最近出版部同我说,拙作销路,已大不如前。” <BR>  李锦昌一边陪笑一边、心中忐忑不安,似有不良预感,一直传说,只有在一种情况下,人的性格会变,还有,其言也善,他连忙说:“少明兄,不必写那么多,一天一段已经足够,不必改变作风。” <BR>  何少明无言,稍后离去。 <BR>  报馆在十日后接到何少明在旅游途中、心脏病发的消息,同事们匆匆撰写痛失英才特稿,只有李锦昌一人坐在墙角发战。 <BR>  忽然之间有编辑提高声音:“看,何少明,有传真稿件到。” <BR>  “噫,一段、两段……共有四段,终于等到他的存搞了!” <BR>  “这一定是他病发之前一天做好的。” <BR>  “唉,也许就是交存稿的压力使他、心脏不胜负荷。” <BR>  一位编辑大惑不解,“这四天存稿还有什么用呢,多么不值,原本他可以用这三两个小时去寻欢作乐。” <BR>  自该刹那起,李锦昌决意他一天只做一天事,一日只交一日稿,何少明起先说得对,存稿要来何用?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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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楼主| 发表于 2006-2-25 02:16 | 只看该作者
<CENTER><B><FONT style="FONT-SIZE: 18p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ff6666>肉体</B></CENTER></FONT>
<HR width="94%" color=#ee9b73 SIZE=1>
<BR><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5f8f8">  刘见光一开头就已经对女友容玉华的体态看迷。 <BR>  玉华身段高佻,该丰满的地方十分引人遐思,细腰、宽肩,这都不算稀奇,最难得之处,是她全身给人一种非常柔软的感觉。 <BR>  该怎么说呢,对,有句话叫柔若无骨,就是那意思。 <BR>  玉华装扮端庄,冬日最爱穿樽领毛衣,天气热的时候。衬衫钮子也一直扣到颈喉,绝不暴露,可惜性感是绝对挡不住的一种风情。 <BR>  连女同事都会笑说:“同玉华开会,很难集中精神。” <BR>  一次晚会,大家都等著看玉华露肩或是裸背,她来了,众哗然,原来她穿看套男式泰西度,只看得见一张秀丽的面孔与两只手掌。 <BR>  当然有许多人艳羡刘见光。 <BR>  见光却这样对玉华说:“我不是君子人,可是我懂得尊重你的意愿。” <BR>  走了近一年,他俩并无进一步关系。得一手好菜,学养与修养都上乘,这样的好对象,打看灯笼没地方找。 <BR>  见光诧异于自己的好运气。 <BR>  在他生日那天,他向她求婚。 <BR>  当时玉华的弟弟英华也在场,闻言抬起头来看看比他大一岁的姐姐,笑笑说:“我约了人看电影,你们慢慢谈。” <BR>  他取过外套走了。 <BR>  见光笑,“英华真合作,没话讲。” <BR>  玉华坐到沙发上,头枕看手臂,长鬈发云一样的披在肩膀上,那姿势十分曼妙,更显得她身型柔美。 <BR>  她轻轻说:“我爱你见光。” <BR>  见光微笑,“这是你的机会来了。” <BR>  玉华脸上却露出凄迷的神情来,“但是见光,我不能与你结婚。” <BR>  见光一怔,“为什么?” <BR>  也许喝多了香槟,可能真有心事,千华黯然道:“我的身体” <BR>  见光意外,“你的身体有何不妥?” <BR>  玉华抬起头,双手掩住胸口,“我的身体”似有难言之隐。 <BR>  见光有点明白了,“我爱你不净因为你的肉体,你放心,或许你做过手术,可能有某些疤痕,都无关重要。” <BR>  “不,见光,你不会明白。” <BR>  “无论怎么样,玉华,躯壳、皮相、外表,全不是问题,况且,你长得那么美,全身堪称上帝杰作,即使有些微小缺憾,不必介怀。” <BR>  玉华沉吟不语。 <BR>  见光为她添酒,“婚后我们仍与英华同住,我知道你自幼与他相依为命,不舍得做搬走。” <BR>  玉华放下酒杯,深深叹息,“你不会想见到我的身体。” <BR>  见光莞尔,“我已经看到,所有男生都有x光眼,薄薄衣料哪里挡得住我们贪婪的目光。” <BR>  可是玉华忽然呜咽了,“不不,那是一具可怕的躯体。” <BR>  见光知道玉华喝醉了,只得安慰她:“我的身体更恐怖,我开过盲肠,伤口似蜈蚣,打去年起,又添了肚腩,唷,脚上起茧,腿上有疤,别提了。” <BR>  玉华破涕为笑,“见光你这人真可爱。” <BR>  “别再讲肉体这个题目了,可恨我们精灵的魂魄非要寄居在皮囊里不可。” <BR>  玉华带泪一笑,示意见光坐得近一点。 <BR>  她伸出纤长的手臂,搭住男友双肩,见沈从没接触过更纠缠动人柔靡的手臂,那感觉,好比蛇一样,不过,见光太陶醉了,忘记他其实没有与蛇打过交道。 <BR>  他握住她的手,把它放到唇边,她的手掌像暖玉似,滑不留手。 <BR>  “玉华,我肯定你有世上最美的身体。” <BR>  玉华一直摇头。 <BR>  “有一天,你准备好了,告诉我,我相信你会令我眼睛与心灵都非常快乐。” <BR>  玉华迷茫地抬起头来,“那么,就是现在吧。” <BR>  见光捧起她的脸,“今夜你喝多了,不要仓猝作出决定,我先告辞,希望明天听到好消息,你会答应我的求婚。” <BR>  刘见光吹看口哨。离开容宅。 <BR>  他自一部电梯下去,容英华从另一部电梯上来。 <BR>  开了门,英华看见姐姐独自呆坐,泪流满脸。 <BR>  英华深深叹口气,“千叮万嘱,叫你别爱上任何人。” <BR>  玉华抹去眼泪,声音沙哑,“见光是个好人。”“好人也是人,人对于肉体上的欲望无穷无尽,往往令他们耗尽一生精力追求,酒色财气都是为著满足肉身,他们与我们不同。” <BR>  容玉华抬起头来,“不,刘见光不一样,他会尊重我的意愿。” <BR>  容英华摇头,“不,刘见光与别人没有什么不同,你千万别挑战他的能耐。” <BR>  “他说他可以接受我的身体。” <BR>  英华语气忽然转得严峻,“你别痴心妄想。” <BR>  “他们也相信爱情可以战胜一切。” <BR>  英华厉声道:“他们的所谓爱情是何等肤浅!” <BR>  玉华倔强地别转面孔,“我愿以身试法。” <BR>  玉华轻轻冷笑一声,“那你不妨坦白告诉他,你来自室女座,身分是资料搜集员,他所见到美丽的你,不是肉身,而是一件可以剥下来的衣壳,仿照地球上最吸引的躯体而做成。” <BR>  玉华脸色转得煞白。 <BR>  她兄弟叹口气,“我们在地球任务已告一段落,不日即将回归,切忌节外生枝,家里自有更好的对象在等著你。” <BR>  玉华呜咽,“我明白,让我们照计划回航吧。” <BR>  “你不会后悔,有位前辈,也与人类发生感情,因为误信对方会得谅解接受她与他们不同的肉体,下场悲惨,玉华,你应当记得她在地球上用的名字,她叫白素贞。”</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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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5 02:17 | 只看该作者
<CENTER><B><FONT style="FONT-SIZE: 18p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ff6666>遗憾</FONT></B></CENTER>
<HR width="94%" color=#ee9b73 SIZE=1>

<CENTER>作者:亦舒</CENTER><BR>
<CENTER>选自亦舒短篇小说集《偷窥》</CENTER><BR>  《宇宙日报》记者杨小青觉得这篇访问做得再好没有了,可是她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BR>  她微笑着问成功地产商何永开:“何先生,你一生中,有无遗憾?” <BR>  何永开一怔,低头沉吟。 <BR>  杨小青补一句:“很多人觉得他们生命有遗憾。” <BR>  何永开很快恢复了常态,“有,怎么没有。” <BR>  杨小青追问:“可以告诉《宇宙日报》的读者吗?” <BR>  何永开抬起头,回忆着说:“小时候,我家环境不好,家母是一个帮佣,在厨房工作。” <BR>  “这我们听闻过,英雄不论出身。” <BR>  何永开欠欠身,“那家人姓殷,待下人非常客气,一点也没看轻我,殷家子女,时常与我一起玩。” <BR>  杨小青专注地看着他,一向表情刚毅的何永开此际露出迷蒙的神情来。 <BR>  他轻轻说:“殷小姐比我大三岁,长得像个安琪儿,一头天然卷发,大眼睛,时常教我做功课。”声音低下去。 <BR>  聪敏的杨小青已经知道何永开遗憾的是什么。 <BR>  只听得他说下去:“家母在殷家工作七年才离开,我以后再也没有见过他们,我十分牵念殷秀兰。” <BR>  杨小青动容:“啊。” <BR>  “二人身份背景相差太远,无论如何没有可能,所以说,是一宗遗憾。” <BR>  说罢何永开笑容满面站起来,杨小青知道时间已到,她与何永开握手道谢。 <BR>  回到报馆她立刻将人物专访写出来,编辑老刘读毕称赞道:“最精彩是最后一个问题,通篇都是数目字,到了这个问题才把何氏的人情味带出来,真没想到一个炒地皮的商人会有丰富感情,此人形象分顿时大增。” <BR>  “他年纪不大,尚不到四十,颇英俊有型,且未婚。” <BR>  老刘笑,“不会是因为对殷小姐念念不忘吧。” <BR>  小青不语,她心中另有盘算,她打算追踪此事。 <BR>  她掌握了人名、地址、事实,寻找殷秀兰应该不太难。 <BR>  事成后又是另外一个专题。 <BR>  这时老刘说:“小青,你一支笔有进步,好好干。” <BR>  小青心中欢喜,唉,一个写作人,至大报酬,乃是听到编者与读者的赞美。 <BR>  她马上着手调查。 <BR>  小青有一个叫小郭的朋友,在私家侦探社工作,她向他提供线索,希望尽快可以获得答案。 <BR>  小郭是个智慧型年轻人,他问:“你为何寻找这位段小姐?” <BR>  小青答:“我想撮合一段失去的感情。” <BR>  小郭嗤一声笑出来。 <BR>  三个星期后,小郭向她报告好消息。 <BR>  “找到了,殷家在七十年代中落,段氏主理的航运公司因周转不灵而倒闭,段氏随后因病去世,殷家两姐弟总算捱到大学毕业,此刻两人都只是白领阶级。” <BR>  小青无限唏嘘,“可是当年殷家厨娘之子何永开反而是赫赫有名的地产商了。” <BR>  小郭同意:“世事变迁,沧海桑田。” <BR>  从前何永开怕高攀不上,现在可毋须自卑了。 <BR>  在小郭安排下,杨小青见过一次殷秀兰,她并没有上前打招呼,可是偷拍了若干照片,殷小姐此刻在一间银行任职,相貌端庄,可是已不复当年安琪儿神态,当然,已经长大成人了嘛。 <BR>  何永开所心仪的小公主,今日已是寻常百姓。 <BR>  杨小青同小郭说:“来,我同你去见一个人。” <BR>  小郭笑,“好不神秘,到底葫芦里卖什么药?” <BR>  小青笑,“记者一向多事,难得段小姐尚独身。” <BR>  “你要替她提合,恐怕不容易。” <BR>  小青瞪他一眼,“别同我说女性到了这个年纪只好立定遗嘱把财产给侄子之类。” <BR>  小青再次约见何永开,何氏秘书对她相当客气,“杨小姐你随时可以上来,但何先生只可抽出十五分钟。” <BR>  已经足够,小青带着小郭到永开大厦去。 <BR>  机伶的小郭立刻问:“你口中仰慕殷小姐的穷小子居然是何某?” <BR>  小青颔首。 <BR>  小郭跌足,“小青,你真笨!” <BR>  小青怔住,“何出此言?” <BR>  “亏你一天到晚自诩聪敏过人,你想想,这都会有多大,凭何永开人力物力,寻找一个故人还不容易,何需你代劳?” <BR>  小青狐疑,“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BR>  “这根本不是任何人的遗憾,他要是愿意与她重逢,早就可以做到。” <BR>  小青头顶好似被人浇了一盆冷水,可是她还怀着一丝希望。 <BR>  何永开一见他们两人便笑着迎出来,“杨小姐,访问写得好极了,对,今日有何贵干?” <BR>  杨小青清一清喉咙,“何先生,我们找到了殷秀兰。” <BR>  何永开一愣,但是随即笑道:“殷小姐此刻在永康银行任经理职。” <BR>  小青张大了嘴,原来他一直知道,可是她尚忍不住多嘴加一句:“殷小姐同你一样!未婚。” <BR>  何永开笑答:“那多凑巧。” <BR>  正在此际,办公室门被推开,莺声呖呖,“永开永开,我们要走了。” <BR>  小青转过头去,眼前一亮,她看到一位身段高佻打扮时髦明艳无比的年轻女郎,面孔好熟,是谁?对,小青想起来了,是当今最红的电影演员庄丽贞。 <BR>  何永开立刻说:“丽贞过来见过《宇宙日报》记者杨小姐。” <BR>  庄丽贞半掩着嘴作娇嗔状,“你可没告诉我今天会宣布我俩婚讯。” <BR>  何永开笑,“这是《宇宙日报》的独家新闻。” <BR>  离开永开大厦之后,杨小青独自闷闷不乐。 <BR>  小郭取笑她,“独家无意得此轰动新闻,还有何遗憾?” <BR>  小青无奈叹息。 <BR>  小郭又说:“往事已逝,现在是他与段小姐地位悬殊,造成遗憾。”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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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楼主| 发表于 2006-2-25 02:17 | 只看该作者
<CENTER><B><FONT style="FONT-SIZE: 18p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ff6666>空间</FONT></B></CENTER>
<HR width="94%" color=#ee9b73 SIZE=1>

<CENTER>作者:亦舒</CENTER><BR>
<CENTER>选自亦舒短篇小说集《偷窥》</CENTER><BR>  连厨房与卫生间面积加在一起,马少光住的小单位不会超过三百平方尺,可是狭小的公寓里却住着六个人,到了晚上,下班的下班,放学的放学,更挤逼得难以转身。 <BR>  这间公寓由三个人咬紧牙关,以分期付款办法购买,分廿年供款,他们是马少光的父亲、大哥与大嫂。 <BR>  少光与妹妹尚在读书,而一切家务,自然落在母亲身上。 <BR>  大嫂正怀孕,预产期在三个月之后,届时小公寓又将添多一名住客。 <BR>  家里每个人都紧绷着脸,置业的喜悦一下子消失无综,生活压力使他们憔悴劳累。 <BR>  单位里共两间小房间,大嫂与父母各占一间,妹妹睡在走廊上搭出来的阁楼里,而少光长期睡客厅。 <BR>  一日,他听见父亲说:“少光还有一年毕业,找到工作,可望多一人帮手。” <BR>  少光吓一跳,他成绩不错,一直盼望升学,他可不想做一名办公室助理到老。 <BR>  接着,他听到母亲附和:“是,少光是应该贴补房子供款。”一句话就判了儿子命运。 <BR>  少光蓦然转过头去看牢父母,发觉他们面孔黝黑,皱纹深刻,连背脊都已佝楼,才五十多岁的人,已经衰老不堪。 <BR>  不,少光在心中嚷:我不要走你们的老路,我要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空间! <BR>  母亲随即去开了电视,声浪爆炸,充满小小空间。 <BR>  妹妹皱着眉头说:“我到同学家温习功课。” <BR>  母亲即时斥责:“又该半夜三更才回家?你骗谁,天天做十多个钟头功课却科科不及格,别回来算了。” <BR>  妹妹像逃一样启门出去。 <BR>  大嫂自房中惺忪地张望,“我难得歇一觉,将电视机声浪收细好不好。” <BR>  母亲佯装听不见,“少光,拨电话去问楼下三婶几时上来,好准备开抬搓牌了,我这个老佣人也该轻松一下。” <BR>  大哥立刻阻止,“妈,惠芬怕吵,你且看她怀孕份上,让她休息一下。” <BR>  谁知母亲一拍桌子就骂道:“我生你之际难道毋须怀孕。” <BR>  少光掩住耳朵,面前的功课再也看不进去,身畔嗡嗡声尽是父母兄嫂争吵之声。 <BR>  实在住得太挤了,每件小事均会触发争执,连毛巾挂错钩子都惹人喃喃咒骂。 <BR>  稍后婴儿出生,更加不堪设想。 <BR>  大嫂几次三番说:“少光放尼龙床的位置只好放婴儿床!” <BR>  母亲为儿子争取:“婴儿当然睡你们房间。” <BR>  “房间那么小,怎么放得下。” <BR>  “把梳妆台拆掉不就行了,还化什么妆!” <BR>  “最好我们一家三口都搬出去,可是我们的钱要留下来。” <BR>  “父债子还都天经地义,你们说话要好听一点。” <BR>  “家家听到孙子出生都欢天喜地,就你们家媳妇怀孕要捱骂!” <BR>  天天吵三五回,少光希望有个地洞可以钻进去避一避。 <BR>  慢着,反正妹妹出去了,且跑上她的阁楼躲一下。 <BR>  少光钻进那宽四尺长十尺空气不大流通的阁楼,拉好门,闭上眼,争吵声仍然清晰可闻,可是他已经可以松口气。 <BR>  就在阁楼上睡一觉吧。 <BR>  渐渐争吵声远去,他看到自己置身在一条走廊之中,对着一扇白色的门,门缝有亮光透出,他身不由主,推开那扇门,一眼看到一个短发俏丽的少女温柔地向他招手,“进来,少光,进来。” <BR>  少光张望一下,只见门里似是一个宽敞的花园,绿草如茵,鸟语花香,这不正是他要寻找的空间吗?他十分向往,脱口问:“叫我?” <BR>  “是,少光,”少女笑:“随时欢迎你来。” <BR>  少光并不糊涂,他问:“进去了,可是出不来?” <BR>  少女的笑靥如花,“这样好地方,来了又何必走。” <BR>  真是好地方,少光鼻端可以嗅到空气清新芬芳。 <BR>  正在陶醉,忽然听到轰隆一声,他自梦中惊醒,浑身都是汗,原来争吵不但没有停止,且已演变成武行,父子娶媳摔起家具杂物来。 <BR>  大哥立刻陪妻子回娘家去,母亲拍着桌子号啕大哭,父亲大叫道:“少光,你给我争口气,快快找工作赚钱帮家,别让我临老吃这种苦头。” <BR>  少光惊怖地缩在一角。 <BR>  他的功课显著追步,老师与他谈过几次,不得要领,他益发沉默里言,亦已停止替小学生补习,少光并没有同任何人说起!他几乎晚晚梦见那温柔俏丽的少女。 <BR>  大嫂往往去了几天又回来,娘家想必也同样挤逼,亲人大概一般烦躁,处处是死胡同。 <BR>  仍然天天吵闹,要不就冷言冷语,互相争着制造噪音,打麻雀,看电视、讲电话、做菜……都努力做到最大声,少光不敢吭声,躲在一个角落,可是大嫂仍然拉着地说:“少光呵,别拖累人,白住白吃总不行,你哥哥不过大你几年……” <BR>  少光觉得家人面孔狰狞刻毒,叫他害怕,相对之下,梦中少女更加温柔体贴,使他乐意亲近。 <BR>  个多月后,大嫂早产,婴儿只得五磅多大,回到家来,不住啼哭,一天总共喂十次八次,大嫂忙得不可开交,睡眠不足,更加烦躁,小单位里充满火药气氛。 <BR>  家人不再正眼看他,有时他转身不灵,大哥甚至厌恶地喝他走开,晚上亦灯光通明人来人往喂婴儿抱怨咒骂。少光许久没有睡好。 <BR>  少光唯一安慰是与少女倾谈。 <BR>  “你还在等什么?”她轻轻伸出雪白的手,“来呀。” <BR>  少光点点头,他握住少女的手,一步踏进去,呵,真是一座园子,流水淙淙,碧蓝天空,柔风拂脸,没有一丝嘈杂的声音,宁静平和,少光冲口而出,“我再也不要回去了。” <BR>  他终于找到理想空间,这里没有人会嫌他逼他。 <BR>  马少光没有看到第二天早报上新闻,标题不算显著:《十六岁青年疑不堪功课压力堕楼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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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楼主| 发表于 2006-2-25 02:18 | 只看该作者
<CENTER><B><FONT style="FONT-SIZE: 18p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ff6666>乖儿</FONT></B></CENTER>
<HR width="94%" color=#ee9b73 SIZE=1>

<CENTER>作者:亦舒</CENTER><BR>
<CENTER>选自亦舒短篇小说集《偷窥》</CENTER><BR>  天气真好,公园附设的儿童游乐场里挤满人。 <BR>  大多数是母亲带着幼儿在嬉戏。 <BR>  除出张咏琴与罗月玲,她俩是记者,在同一间报馆任职,不,今日她们不是来采访新闻,她们偷得浮生半日闲,跑来公园散心。 <BR>  当时两人吃着冰淇淋,享受阳光及新鲜空气,看着喧哗快乐的孩子, <BR>  觉得十分开心。 <BR>  “咏琴,你也结婚吧,早点让我做阿姨。” <BR>  咏琴不以为然,“拥有是一种负担,拥有什么就得对什么负责,像我们这种工作,满天下乱跑,怎好意思养儿育女。” <BR>  “可是孩子们多么可爱。” <BR>  “是非常缠人的一种小动物,照顾到十七八岁才勉强可以独立。” <BR>  “太悲观了,五六岁已经不差了,可是我最喜欢一两岁那些小家伙。” <BR>  “你看。” <BR>  不远之处,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小东西正在闹情绪,看仔细了,原来那小不点硬是要挣脱母亲的手,往沙池去玩耍,母亲抓紧地,他不耐烦,一定要推开妈妈,争持不下,放声大哭。 <BR>  月玲奇这:“这么小,一餐不喂他,他就完蛋,干吗推开母亲?” <BR>  “争取自由呀!” <BR>  月玲讶异地笑,“真是人的天性。” <BR>  她们前边有一张空凳,一位少妇领着女儿过来,轻轻说“坐”,那小孩乖巧地坐下,一动不动依偎在母亲身边。 <BR>  少妇转头向月玲及咏琴一笑。 <BR>  咏琴颔首招呼,她注意到小女孩约三四岁,梳两角整齐的辫子,穿着花裙子,打扮得非常漂亮,不过暂时看不到她的脸。 <BR>  月玲问:“你可相信三岁定八十这句话?”“某一个程度这话不错,好动的孩子长大了也始终活泼,有美术天分自幼便画画画,不过成年后学养与修养也可以改变一个人。” <BR>  这个时候,有一对四五岁的男孩子追逐突近,其中一个手中握着一把泥沙,撒向另一个,那个双眼被迷,大声乱叫,扭住对方来打。 <BR>  月玲摇头,“太顽皮了。” <BR>  咏琴笑,“孩子越顽劣越聪明。” <BR>  “你真相信这个理论?” <BR>  双方家长终于赶来,拆开俩个男孩,互相道歉,拉着走开。 <BR>  月玲听到前座少妇喃喃道:“这样淘气还成何体统,简直像强盗,幸亏不是我的孩子,囡囡,泥沙有无沾到你?” <BR>  上下检查女儿一番,替她拍拍裙子,递过水壶,让她喝水。 <BR>  这边刚摆平,那边又出事,滑梯架上一个幼儿摔下来,虽然才三四尺高,也受了惊,擦伤了膝头,刹时间乱成一片,大人一见血便慌得六神无主,反而是随行的菲律宾佣人够镇定,取出身边带备的胶布贴上。 <BR>  咏琴笑,“哗,真乱,真可爱。” <BR>  前座少妇又对女儿说:“囡囡,你不会乱走,你总是听妈妈话,对不对?” <BR>  小女孩抱住母亲手臂。 <BR>  兜售氢气球的小贩经过,少妇买了两只,交到女儿手中。 <BR>  小贩尚未走远,立刻被孩童围住。 <BR>  咏琴说:“我们到另一边去看看。” <BR>  月玲按住她,“慢着,且多坐一会儿。” <BR>  咏琴看她一眼,不明白她为何留恋。 <BR>  不到一刻,小女孩手中两只气球飞走了,小孩并无呼叫追逐,少妇连忙说:“不要紧不要紧,下次再买”,一边把女儿紧紧搂在怀中。 <BR>  咏琴微笑,轻轻说:“也有听话的孩子,她母亲一定很开心。” <BR>  月玲不出声。 <BR>  少妇继续讲下去:“我们才不会使性子发脾气,强头倔脑不听话,叫父母受罪,是不是,囡囡?我们是乖儿,永远不离开妈妈,一生都听妈妈话。” <BR>  又一个七八岁男孩因不愿离开游乐场而当众闹别扭。 <BR>  咏琴笑,“哗,已经可以交女朋友了还这么贪玩,好没出息。” <BR>  月玲说:“他们都有独立的灵魂与肉体,完全不受大人控制。” <BR>  “为什么要接制孩子们?我们在这里,不过是照顾他们生活起居,将来他们自有天地,自有作为,我们那一套也许已不合时宜,况且,即使学足你我,又有什么成就可言?” <BR>  月玲有点感动,“咏琴,做你的子女会幸福的。” <BR>  咏琴笑笑,“至少我家会有民主。” <BR>  这时,前座的小女孩靠住母亲的身子一动不动,那少妇无限怜爱轻声道:“囡囡累了,不要紧,我们回家去。” <BR>  她抱起女儿,那孩子的头搁在母亲肩膀上,转过脸来,月玲与咏琴清楚看到小孩有吊梢眼、厚嘴唇,正是唐氏综合症的特徵,那是一名弱智小孩。 <BR>  咏琴轻轻呵一声。 <BR>  月玲无言低头,少妇肯定是个伤心的母亲。 <BR>  咏琴问:“你发现多久了?” <BR>  月玲苦笑,“当发觉那孩子实在太听话的时候。” <BR>  “她母亲好似并不悲伤。” <BR>  “那位太太会得过日子而已。” <BR>  咏琴忽然说:“可是我知道有些专制政权,真正希望人民世世代代蒙在鼓里,永永远远生活得似低能儿。” <BR>  月玲沉默一会儿才说:“你想到什么地方去了。” <BR>  咏琴提高声音:“月玲,你我是否应自动转为低能,以讨好家长需要?” <BR>  月玲看着她:“你就太阳底下太久了,有点昏晕,来到树荫透透凉再说──”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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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楼主| 发表于 2006-2-25 02:19 | 只看该作者
<CENTER><B><FONT style="FONT-SIZE: 18p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ff6666>节目</FONT></B></CENTER>
<HR width="94%" color=#ee9b73 SIZE=1>

<CENTER>作者:亦舒</CENTER><BR>
<CENTER>选自亦舒短篇小说集《偷窥》</CENTER><BR>  林舜芳与吕一光坐在电台的录音间里主持一个叫《听你心事》的节目。 <BR>  这个节目以时下最流行的问答方式举行:听众把他们心中的疑难通过电话提出来,主持人以心理医生自居,设法开解听众的烦恼。 <BR>  难题是否真的可获解决并不重要。 <BR>  这个都会四处都是寂寞的人,能在收音机里听到主持人温言安慰,已是一项收获,对牢电话呢喃半晌,心灵平静下来,这些听众也已心满意足。 <BR>  林与吕主持的节目相当受欢迎。 <BR>  一般评语是,林舜芳有一把温柔的声线,意见温和,总是劝人忍耐,而吕一光则较为刚毅,对听众的处境如同身受,有时候颇为激动。 <BR>  两个主持人配合得很好,一唱一和,电台每天晚上的电话线应接不暇。 <BR>  今晚他俩的工作已经开始了半个小时。 <BR>  林舜若发觉拍档精神欠佳,心不在焉。 <BR>  在广告时间她提醒他:“喂!阿吕,别嬉戏,请集中精神。” <BR>  阿吕用手抹一把脸,“我有点累。” <BR>  时间一到,舜芳连忙抖擞精神,对牢麦克风,用最亲切真诚的声音说:“通过空气,与你们谈话的是林舜芳与吕一光,节目叫《听你心事》,现在我们继续接听听众电话。” <BR>  电话接通,是一位哭泣的女士,开口便说:“他要离开我……”声音无比哀怨,如怨如慕。 <BR>  林舜芳立刻说:“请你镇静下来,先告诉我们,你叫什么名字?” <BR>  那位女士充耳不闻,自顾自倾诉:“已经在一起四年多了,生活费一概由我负责,现在,他又找到另外一个女子,比我年轻,以及赚更多的钱……” <BR>  林舜芳说:“以你看来,这段感情还有挽回的希望吗?” <BR>  这时,吕一光掏出手帕来,频频抹额角上的汗,他的面孔有点涨红。 <BR>  林舜芳警惕,在拍字簿上写:“你身子不舒服吗”,递高给吕一光看。吕一光解开衬衫颈喉钮扣,取过拍字簿,写一个大大的“闷”字。 <BR>  林舜芳一味敷衍那位女听众:“既然已经到这种地步,索性与他摊牌吧,叫他作出取舍。” <BR>  女士依然饮泣,“可是我爱他。” <BR>  吕”光在这个时候,忽然拍了一下桌子,大声道:“你们两个人根本不晓得什么叫爱,爱是尊重,爱是容忍,爱里怎么会发生这样丑陋的事!你们所知道不过是私欲──”。林舜芳慌忙按住拍档,“这位女士,我们先听一首歌,回来再继续谈论你的处境。” <BR>  待流行曲播出之后,舜芳厉声问吕一光:“你今晚是怎么了?想砸了饭碗吗?” <BR>  吕一光瞪着舜芳,“你厌不厌,腻不腻?整个都市都是这种神经有毛病的人,拨电话给电台,对牢陌生的主持,倾诉他们最黑暗最丑恶的私隐,又哭又笑,如疯如癫──” <BR>  “一光,这只是一份工作。” <BR>  “我不想再做下去!” <BR>  “请你控制自己,至少做完今天,”舜芳警告他,“这是一个直播节目,请放点尊重出来。” <BR>  外边控制室的职员已发觉有点不妥,按钮问录音间的主持,“没有问题吧?” <BR>  舜芳连忙说:“什么事都没有,继续做节目。” <BR>  那位女士仍守候在电话的另一头,哭声已止,声音呢喃:“我不能离开他,他给我的满足,不能在别人身上找到,相信我,那种感觉……” <BR>  舜芳似感染了吕一光的气忿,忽然一改常态,冷冷地问:“那么,你是自甘作贱,与人无尤了?何必打电话给我们浪费时间?你需要到心理医生处好好接受治疗。” <BR>  那位女士挨骂后并没有挂绿的意思,她显然已经服下兴奋剂,格格声笑起来,“让我说下去,林小姐,我一向佩服你” <BR>  林舜芳没等地讲完,啪一声把电话截断,“另外一位。” <BR>  这时吕一光哈哈大笑,“骂得好,舜芳,我同你天天晚上坐在这里听这种肮脏电话,那些猥琐的言语进了耳朵又洗不出来,真是虐待,这类电话若是打到寻常住宅去,事主可以即刻报警求助,而你我却还得温言安慰那些变态的人,我真想不出还有什么职业比这更可怕。” <BR>  控制室想截住这番话已经来不及。 <BR>  外头大乱,“吕一光,你是怎么了?” <BR>  “马上中断节目,改播音乐。” <BR>  “快去叫上司,出了乱子了!” <BR>  “吕一光,你马上出来。” <BR>  “还有你,林舜芳,你们俩立刻离开直播室!” <BR>  吕一光冲动地去锁上录音间的门,“岂有此理,把我们当什么!” <BR>  林舜芳温言说:“打开门,我们出去。” <BR>  吕一光受她声音感动,“好,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 <BR>  林舜芳答:“你说得对,这种节目做多了,主持人先会疯掉。” <BR>  吕一光打开录音间的门走出去,看见上司老曾叉着腰瞪着眼睛咬着牙,气得话都说不出来。 <BR>  他身后的小张及小方立刻窜进录音室,代替了林舜芳和吕一光。 <BR>  他俩丢了差使,可是节目持续下去。 <BR>  回家途中,林舜芳在车上扭开收音机,这是另外一个电台,可播放着类似的节目。 <BR>  听众的电话接通:“我今年廿四岁,可是有三个女朋友,其中一个是我母亲的同学,今年已经四十二岁,我们相处奇妙无边,嘻嘻嘻……。” <BR>  节目主持人是个年轻女子,听到那淫亵的笑声,不怒反笑,搭腔道:“你其余那两个女朋友又是什么年纪?” <BR>  林舜芳关掉收音机。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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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楼主| 发表于 2006-2-25 02:20 | 只看该作者
<CENTER><B><FONT style="FONT-SIZE: 18p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ff6666>邂逅(上)</B></CENTER></FONT>
<HR width="94%" color=#ee9b73 SIZ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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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作者:亦舒</CENTER><BR>  六月的巴黎,就象巴黎六月的女孩子,穿着笔挺的牛仔裤,薄薄的棉纱T恤,时髦的卷发,靠在路边咖啡店的藤椅上喝咖啡,随时从裤袋里摸出一只卡蒂埃打火机来吸一口烟。虽然热,但是不至于干燥的程度,她们或瘦或胖,都有风姿,瘦的是毕加索粉红时期,肥的是亥诺亚。 <BR>  我喜欢巴黎,有一种畸形的偏爱,朋友常嘲笑我,“她呀,她的巴黎不止月圆一点,她的巴黎有两个月亮。” <BR>  每一年考完试,我来不及的到巴黎。我从没想过可以去别的地方,去了也没用,去了我也会后悔我没来巴黎,我喜欢这地方。 <BR>  来了头三天先把钱花了再说,剩一、两百个法郎,天天吃面包,喝自来水,去罗浮宫。下午无聊,躺在印象派画馆的石阶上晒太阳。 <BR>  我常常怀疑我有点发臭,但是这不要紧。 <BR>  我并不是在印象派的画馆看见他的。我在蒙马特看见他。 <BR>  他在蒙马特搭个摊子跟人写生,六十法郎一张速写。 <BR>  我以为他是日本人。巴黎的日本人很多,学生、游客、生意人,都是日本人。 <BR>  他也以为我是日本人。 <BR>  我站在那里看了他的画很久,他没有生意。 <BR>  蒙马特上圣心堂的那条路,逢我种有阳光的天气,总有上百的小伙子在那边搭摊头写生,看的人多,光顾的人少,实则他们画得不好,所以做不到生意。他的速写还算不错的呢。 <BR>  我摸摸口袋,我全身只剩一百个法郎,还想捱一个星期,说什么也不能拿出来救济他,况且我是不救济日本人的。 <BR>  我想走了。 <BR>  他叫住我:“中国人?”说的可是国语。 <BR>  我笑了。“是呀。”我在他的小凳子坐了下来,用手擦擦汗。 <BR>  “要不要速写?”他问。 <BR>  “没有钱。”我说。 <BR>  他笑。雪白的牙齿。 <BR>  “你是巴黎住客?”我问。 <BR>  “我还是巴黎稣邦大学的大学生呢。”他答。 <BR>  我笑,“今天放假?” <BR>  “今天不上学,凡是天气好,我们不上学,出来寻外快,即使是巴黎,也还得填饱肚子再说。”他的手已在纸上画了起来。 <BR>  “我是游客。”我说。 <BR>  “一眼看就知道,傻鸡似的。”他笑说。 <BR>  我真为之气结。 <BR>  “你喜欢巴黎?”他问我。 <BR>  “嗯,我没钱乘车了,只好走上圣心堂去。”我说:“斜坡很吃力。” <BR>  “你只一个人?” <BR>  “是。” <BR>  “哪里来?” <BR>  “伦敦。” <BR>  “在伦敦念书?” <BR>  “是。”我简单的说。 <BR>  我在伦敦念法律。我念法律是因为虚荣。到底这年头谁都要吃饭,而且要吃得漂漂亮亮。我喜欢画,是,但是画没有标准,画随时可以欣赏,画随手可以作出来。但大律师出庭可不是胡乱使得的。我没有蔑视艺术的意思。可是艺术到底太有标准了,完全是个人的主观。 <BR>  他是一个美术学生吧,一看就看得出来。 <BR>  此刻我是羡慕他的。我们在阴暗的书院里啃法律,一个案子又一个案子,天天下雨,树上、石阶,迟早连大衣上都会长出青苔来,在太阳下的蒙马特摆摊子画画,多么逍遥自在,风流快活。 <BR>  我喜欢画,可是喜欢管喜欢,我还没有意思为艺术牺牲本人的前途,我不能为了快活几年,将来回家孵豆芽,然后埋怨香港是个文化沙漠,不不,我是个庸俗的人,我读我痛恨的法律,年年升级以后,再到巴黎来觅我的理想与清高。 <BR>  此刻我看上去,一点也不像法律科学生。我穿烂裤子薄衬衫,破草鞋,身上发着臭,肚子咕咕的叫,饿得要命。 <BR>  他说:“画好了。”他把图钉取掉,把画交给我看。 <BR>  我接过了那张速写。很漂亮的一张铅笔画,技巧很好,但没有新意,可是六十个法郎,不能太苛求了,那画中人发呆的样子,跟我是很神似的。 <BR>  我说:“我没有钱。” <BR>  “我知道。”他开始收拾他的摊子。 <BR>  “你不做生意了?” <BR>  “不了。”他说:“今天早上画了两张,赚够了,咱们下山去走走,难得碰上一个会说国语的中国人。” <BR>  我看着他,这就是艺术家风度吧?赚够了,就懂得不赚。谁做他的老婆,就够倒霉的,交了房租,就不去赚奶粉钱。这种人只可远观。 <BR>  可是我怀疑他是有来头的。他穿着雪白的一条牛仔裤,熨得有纹有路,虽然膝盖处脏了一点,可是能够肯定他是今天才穿出来的,他的一双短靴子也款式可爱,簇簇新,他是一个很登样的“艺术家”。 <BR>  “你的肚子在叫,要到什么地方去吃饭?我请你。” <BR>  我想说美心。 <BR>  “美心?”他仍然笑,雪白的牙齿,光亮的眼睛。 <BR>  我白了他一眼。 <BR>  他抱着他的工具,便跟我走下山去,一路上他跟人打招呼。巴黎是一个美丽的地方,万里无云,在山路上可以看到下面的景色。 <BR>  “要不要到我的公寓去?”他问:“你放心,我是规矩人。” <BR>  我在心中打了一个算盘,我现在是三年级,还有几年好毕业了,我的性命很值钱,犯不着冒险到一个陌生男人的公寓去。我偷偷看他一眼,然而若不去,他一定说我扭扭捏捏, 不够大方。所以我不响。 <BR>  “你今天有什么特别的节目没有?”他问。 <BR>  “没有。”我说。 <BR>  “看样子你算是有资格的游客,我请你吃午饭,我会做很好的西班牙奄列,你要不要来?” <BR>  “好吧,先让我看看你住的公寓在哪里。” <BR>  “不会在福克大道,是在圣米雪儿。”他说。 <BR>  我的妈。 <BR>  “咱们搭地下火车?” <BR>  “这种天气,搭地下火车多可惜?走路回家吧。” <BR>  “要走上一小时呢。”我抗议。 <BR>  “你这个游客,彷佛不大起劲似的。”他取笑我。 <BR>  “我是个游客,不是步行客。”我说。 <BR>  “我请你搭计程车如何?”他问。 <BR>  “太浪费了。”我说。 <BR>  “喂,小姐,你到底想怎么样?” <BR>  “走路。” <BR>  我们开步走。 <BR>  在巴黎走路是很有趣的,从蒙马特到圣米雪儿,我们走了三个钟头。途中喝了两次咖啡,他买了一次棉花糖给我,吃得一塌糊涂,找一个喷泉洗脸,又吃冰淇淋,又在花园站着看了一场木偶戏,又买了一只蓝不汽球,后来摔了一跤,把汽球压破了,又买了一只红的,又吃了一大只面包,他请我喝可口可乐,在小摊子上买了一条玻璃珠子。 <BR>  后来他催我走,拉着我,才捱到他的公寓,正门是一家书店,我们自后门上去,二楼,很洁净,他放下了工具,累得说不出话来。我坐在地上,那身体慢慢往下滑,结果变成躺在地下。 <BR>  我第一句话是:“西班牙奄列呢?” <BR>  他咬牙切齿的说:“当心我杀了你!这个教训是:别在蒙马特跟游客勾搭。” <BR>  我很满意,他的确是个规矩人,我拉一拉红汽球的长绳,汽球碰到天花板上,很开心的样子。我也很开心。 <BR>  “你真饿了?”他问。 <BR>  “并不是,刚才吃了不少东西。”我说了老实话。 <BR>  “你住什么酒店?”他又问。 <BR>  “不会是丽池,住一个小酒店,在罗浮宫旁边。” <BR>  “那还好,还近。” <BR>  “你的公寓很漂亮。”我问:“在窗口看得见月鸽吗?” <BR>  他笑,并且摇头,“你错了,你的巴黎不是我的巴黎,你想像中的巴黎是不存在的。” <BR>  “胡说,我是巴黎老游客。” <BR>  “可是你没有真的住下来,是不是?”他看着我。 <BR>  “我喜欢巴黎。”我固执的说。 <BR>  他自橱里取出一瓶白酒,开了盖子,再取出两个杯子,都倒满了。我取过来喝一口。 <BR>  “你要不要淋浴?”他问我:“这楼上有位法国小姐,她有一个淋浴的地方,你可以上楼去。” <BR>  “你也是天天上去淋浴?”我好奇的问。 <BR>  “自然不,我到楼下房东那里去。”他说。 <BR>  “那多不方便。”我同情的说。 <BR>  “小姐,我早说了,巴黎不是你想象中的巴黎。别多说了,她人很好,会把衣服借给你,我看你都发臭了,你下来,便有西班牙奄列吃。” <BR>  我上楼去,敲门。那位小姐会说英文,可是长得不漂亮,人非常好,以为我是楼下住客的女朋友,我痛痛快快的洗了头,洗了脸,刷了牙,洗了澡,焕然一新。 <BR>  楼上小姐借给我一件长袍穿,她说我的衣服已经放进洗衣机了,两小时之后可以取到。我把我那宝贵的一百法郎暂寄她处,她笑了。 <BR>  巴黎此刻已是黄昏了,在我眼中,这是最美丽的城市。没有熟人,没有功课,没有工作,无忧无虑的一个城市,这是我的逃避所。 <BR>  法国小姐是她楼下住客的同班同学,她房间里堆满了画。为娱乐她自己的,为娱乐她教授的,为娱乐她的顾客的。她说:“教育不是为了谋生,教育是为了培养生命。” <BR>  然而隔了一会儿,她耸耸肩,她说:“可惜我们都要吃饭。” <BR>  我下楼去。 <BR>  他为我开门,他自己也洗干净了,换上另一条牛仔裤,一件非常漂亮的T恤,手中捧着一个碟,上面是香喷喷的奄列。 <BR>  我更羡慕的说:“你们是会享受的巴黎人。” <BR>  在吃饭的时候,我问他:“谁帮你洗熨衣服?” <BR>  “房东太太。” <BR>  “幸运的人。”我说。 <BR>  “你在伦敦,很多人看你,也一样幸运。” <BR>  “或许。”我说:“的确有人这么说过。” <BR>  他笑,“可不是,我看你,你比我好,你看我,我也比你好。几时我也到伦敦来看你?” <BR>  我说:“我把地址给你。” <BR>  “你念什么?”他终于问了。 <BR>  “法律。” <BR>  “噢,失敬失敬。”他说:“真是难得。” <BR>  “难得?我不否认。可是至少你们是快乐的。”我说。 <BR>  “任何科目,但凡要通过考试,都不快乐。”他说。 <BR>  我们一起笑了。 <BR>  “做艺术家好不好?”我问。 <BR>  “很不错,将来回家,还是要在广告公司里找一份工作的,你说好不好?” <BR>  我摇摇头,“你父亲很有钱吧?” <BR>  “他刚刚开着一家广告公司,你爸呢?” <BR>  “他自己也是个律师。”我说。 <BR>  “那么咱们就不必多说了。”他笑。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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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5 02:21 | 只看该作者
<><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ff6666 size=5><STRONG>邂逅(下)<br></STRONG><FONT face=宋体 color=#000000 size=2>我打量着他的公寓,一个房间,有一个洗手间,一个小厨房,房间内的家具很简单,床是小小的,地板上铺着一条手织的麻绳地毯,有几只陶瓷,床头有一幅画,是幅占姆士甸靠在机器脚踏车旁,嘴角吊一只烟。 <br>  “很好的画,你的作品?” <br>  他点点头。 <br>  “你喜欢占姆士甸?” <br>  他点点头。 <br>  “法国人喜欢他。”我说。 <br>  房间里很空荡。 <br>  我走近窗口,对面人家大概是不正派的女人,一条晾衣绳上都是内衣内裤,花红柳绿的样子。没到一会儿,那些内衣内裤的女主人把整个身子探出窗外来收衣服,没有穿什么,光着胸脯,也不是一个美女,看上去给人一种残花败柳的感觉。 <br>  我吓一跳,不是没有见过外国女人的胸脯,而是没想到会在这种情形之下看见,我把身子猛地退后几步。 <br>  他笑了,依然是那句话“巴黎不是你想象中的巴黎。” <br>  我辩说:“什么东西都有两面的。象这间房间,就象莲花一样,连床单都是雪白的,香喷喷的。 ” <br>  他微笑。“念法律的人不该这么天真。” <br>  我说:“我不是天真。一到伦敦,我马上换一个样子,回到家,又是另一副嘴脸,可是巴黎是我唯一松驰自己的地方,请你不要破坏我的理想。” <br>  “你把理想建筑在此。” <br>  “是。” <br>  “你见过凯塞林公园里树林掩映的小凯旋门吗?”他问。 <br>  “见过。” <br>  “那就比大凯旋门好看。”他说:“因为看不清楚,因为没有人知道。巴黎是一个曝光过度的城市。” <br>  我不出声。 <br>  他在这里住的太久了,自然不喜欢。可是他是一个说话的好对象。有很多人,对于爱恶便没有宗旨,碰上什么是什么,今天红色,明天绿色,无所谓的。他可以说是一个黑白分明的人。至于我,那是更不用说了,我念的是什么,我执行的也是什么。 <br>  我披着一件过大的袍子,坐在一个陌生男子的房间,说起家中的笑话,说起家里的人,话象是不断的,他开了一瓶酒又一瓶酒,卢亚谷的白酒象蜜水一样,并不醉人,只是我为别的理由而有酒意了。 <br>  我们离开了公寓,出外散步,走得很远,过了桥,又走回来,我们说着各个画家的画,我坚持着我喜欢的一派,他坚持他一派。 <br>  有一段时间,我多么希望我是一个读美术的学生。 <br>  我们为不相干的事争执着,巴黎忽然下雨了。 <br>  “天呀,”我说:“我的头发还没有干,此刻又淋脏了。” <br>  我们躲在一颗树下,我把头靠在他肩上。 <br>  有一对中年男女走过,撑着伞,很明了地向我们微笑,表示颀赏。 <br>  他推推我,“他们以为我们是爱人。” <br>  如果谈恋爱有这么简单,我十分愿意谈恋爱,我并不天真,恋爱是很复杂的,但凡是复杂的事,都有一种龌龃感。 <br>  我觉得凉,摸摸手臂。 <br>  他问:“几时回去?” <br>  “就这几天了。” <br>  “回去干什么?” <br>  “准备下学期的功课,我们真是长期抗战。” <br>  “有没有男朋友?”他忽然问。 <br>  “没有。” <br>  “应该有。”他说。 <br>  “真滑稽,什么叫应该有?你有没有女朋友?”我反问。 <br>  他笑,“没有。”他是一个漂亮的男子,也应该有女朋友。 <br>  “找不到?” <br>  “开头有很多,太多了,很是讨厌,于是决定一个也不要。现在我已经过了‘客串女朋友’的年龄,要找一个真正耐久的,不那么简单,所以先搁一会儿。” <br>  “我也是客串的。”我说。 <br>  “不不,你是游客。”他说。 <br>  我笑,雨还是没有停,有点象春雨似的,细如油。 <br>  我问:“你的法文好不好?” <br>  “不好就要死了,我都住了三年了。”他说。 <br>  “我不会法文,”我说:“说来听听,一向认为除了国语,法文是最好听的,你到底是两样都说得好。说来听听。” <br>  他用法文问:“你要我说什么?” <br>  “随便什么。”我说。 <br>  他说了一大堆,声音很低,我听不出来,可是我一边微笑,一边听着。 <br>  “说了什么?” <br>  他用英文翻译:“在这种天气里,在一个这样被公认美丽的城市,遇见一个可爱的同乡女子,很容易爱上她,然而换一种天气,换一个地方,又怎么样呢,人是很奇怪的一种动物。” <br>  我微笑。 <br>  雨停了,我们慢慢走回去。 <br>  出来的时候没有锁门,我发觉我的衬衫与裤子都放在他的床上,楼上的小姐真是一位可爱的小姐。 <br>  但是我身上的袍子又脏了。 <br>  他说:“没关系,这次我帮你洗好了送上去。” <br>  我摸摸裤袋,那一百法郎还在。 <br>  “你今天快乐吗?”他问。 <br>  我努力的点点头。 <br>  我抬头看我的红汽球,氢气漏了一点,它下降了一点。快乐要适可而止,不要象这汽球,等它的气全漏光了,才放手,就没有意思了。 <br>  他是一个漂亮的人,但是换一个地方,又怎么样呢?大概是不行的,很少有国际性的人,通常一个人,离开了他的地盘,就变得失措无常了。 <br>  我借他的洗手间换了衣服,拿起他给我画的速写。 <br>  我道别。 <br>  “夜未深,”他说:“你知道,巴黎人痛恨睡觉。” <br>  “该走了,”我说:“我没有资格做巴黎人。” <br>  “我送你回去。”他说。 <br>  “不用,我会叫计程车。”我说:“而且雨已经停了,明天我要出去买一把伞。” <br>  “我替你叫车子。”他说。 <br>  他陪我下楼,叫了计程车。我站在车门口,看了他很久,他的长裤的裤管已经湿了,凭他的习惯,这条裤子又该换了,一个很修边幅的艺术家。 <br>  “谢谢一切。”我说。 <br>  “不用客气。” <br>  “特别是这张画。”我说。 <br>  他微笑。 <br>  我上了车,走了。 <br>  回到酒店,把那张速写藏在箱子底下,非常宝贝的样子,他真的画并不是这样的,这不过是为游客而作,六十法郎一张的货。 <br>  我又微笑了。 <br>  第二天又是个下雨天,可是我没有去买伞,我没有上蒙马特,我叫了车子到奥利机场,我飞回伦敦了。 <br>  我把汽球漏在他家里,但是汽球的生命很短,不打紧,对他来说,不算是一种负累。 <br>  我觉得这么多次数来巴黎,没有比这一次更开心的了。 <br>  说不定有一天我会在香港碰见他,他穿得西装笔挺,在中环,自他父亲的广告公司出来,我会向他挤挤眼,说:“喂……”假如我们还记得对方的话。 <br>  回到了家,经过暑假,什么也没有发生。 <br>  我把那张速写镶了框子,挂在床头。 <br>  同学们见了,总是很了解的样子,“噢,蒙马特的货色。” <br>  我微笑。 <br>  又过了几个月,由校方转来了一个极大的包裹,一看就知道是一幅画,上面贴满巴黎的邮票。校方责备我说:“这包裹真是烦死人,又没有姓名,又不能退回,只是说:‘中国小姐,法科,伦敦大学,’法科有十多位中国小姐,都说不是她们的,这是不是你的?你可以拆开来看看。” <br>  我知道是我的,脸上泛起一个微笑。 <br>  校方说:“以后叫你朋友寄东西,写得清楚一点。” <br>  是一幅真的画。 <br>  那是我,一件长袍,站在树下,头顶一道虹,背后一个灰色的占姆士甸,他手中拿着正义女神的天称,我的左手拿着一只蓝汽球,右手做一个OK的姿态,是一幅极好的半超现实画,写尽了我的矛盾。 <br>  我把那么大的一张油画按在胸前,热泪滚滚的流下来,这真是一个知己。 <br>  看看邮戳的日子,这张画是航空来的,可是因为辗转的关系,经过两个月才到我手里。由此可知他是在我走了以后,马上动手画的。 <br>  画上没有签名。 <br>  我马上把画挂在那张速写旁边。然后写了一封很长很长的信到苏邦大学去。我没有他的姓名,可是我附着我自己的姓名地址。我到底是念法律的,我不是一个艺术家。我冲出去把那封信寄了。 <br>  那幅画得到了同学们的激赏。甚至有美术系的人跑来看。 <br>  我的脸被画得很美。 <br>  他们都说:“这可不是她?一天到晚嚷法律闷,可是年年考了第一,升了级,年年说念不下去了,眼看就会毕业,整天与教授吵架,可是功课准时交,到了图书馆,专门看画册,好象很反叛的样子,其实最妥协,幻想力又特丰富,情绪不稳定,说老实话,这个人是再了解你没有了,不然怎么在一幅画里全表达了出来?” <br>  我不响。 <br>  我在等那封信的回音。 <br>  可是一直没有等到,也没有退回,我在信封上注明了姓名地址,但是一直没有被退回,他到底有没有收到信呢?我不知道。 <br>  我等了很久,等到我毕业,还是没有收到他的信,我放弃,对于一个艺术家,要求不能太高。我抱着那张画回家,挂在房间里。 <br>  有朋友来看见,都说好,他们说:“怎么没有署名?” <br>  有一天,他成了名,我会知道他是谁吧? <br>  有一天,我成了名,他也会知道我是谁吧? <br>  以后我毕业竟没有再去巴黎。巴黎要年纪轻去才好,年纪大了,眼光就不一样了,没意思。象那一年,我才廿一岁,法科三年级学生,穿破裤、破衣服、破鞋,一身臭汗,碰见那样一个人,才有意思。 <br>  我也不是国际性的啊,到巴黎,穿破衣服,到香港,穿巴黎时装,谁知道呢? <br>  后来的朋友只是说是一张漂亮的画,可是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因为我变了。我想我是变了。 <br>  但是我记得巴黎,巴黎对我来说是再熟没有的一个地方,从蒙马特走到圣米雪儿,可以走上三个小时,或是四个小时,走累了,可以随时坐在地下休息。 <br>  老实说,换了是今天,我就不玩那种潇洒了,我就会回去找他,真正跟他做一个朋友。可是如果我那么做,就不会有张画了吧? <br>  每每想起这件事,我就微笑。 <br>  除了微笑,还能做些什么事? <br>  我没有成名,也没有成为一个大律师,我结婚了。 <br>  那张画始终挂在娘家原来的卧房中。 <br>  我的一生很平凡,没有波浪的,没有值得回忆的事。只除了这一件。与丈夫去旅行,总是避开了巴黎,反正他也去过,我不想有比较。 <br>  我们去瑞士、奥国、美国、巴哈马,很多地方,但没有巴黎。 <br>  丈夫跟别人说:“她不喜欢巴黎,我也不喜欢,太繁华了,有种不堪的味道,况且也被去滥了,况且那是个艺术家去的地方,不是吗?我是医生,她是律师,我们不去那地方。”他理由充分。 <br>  我不响,有很多事他是不知道的。丈夫的事,妻子知道得越少越好,妻子的事,丈夫也知道得越少越好,千万不要互相了解,了解才糟糕呢。 <br>  所以我总是微笑。 </FONT></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2-25 2:25:2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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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5 02:24 | 只看该作者
<CENTER><B><FONT style="FONT-SIZE: 18p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ff6666>结尾</FONT></B></CENTER>
<HR width="94%" color=#ee9b73 SIZE=1>

<CENTER>作者:亦舒</CENTER><BR>
<CENTER>选自亦舒短篇小说集《偷窥》</CENTER><BR>  徐和平趁着他生命中最后一个暑假到欧洲旅行。 <BR>  最后的暑假?因为明年大学就要毕业,象征着一个阶段结束,他不是不喜欢工作,但是那到底是完全另外一回事,像所有学生一样,他对校园恋恋不已。 <BR>  能作乐时且寻欢,他同自己那样说,于是他背着背包出发到欧洲。 <BR>  先到北欧维京出生地,然后是英伦三岛,再拐弯到法国与德国,蒙地卡罗自然是非去不可之地,继续到意大利、希腊、康士坦丁堡、坦矶亚,最后一站是西班牙。 <BR>  徐和平漫游个多月,人越来越瘦,皮肤晒成古铜色,精神却十分闪烁,简单的两件衣服穿得几乎要打补钉,平日吃的不过是开水面包,可是他留恋忘返,真想成世浪迹欧洲,不再回家。 <BR>  途中遇到不少同道中人,和平居然还算粮草充足,他身边带着若干美金,替其他年轻人解过困。 <BR>  西班牙是最后一站,他开始惆怅。 <BR>  过几日就要回去了,得摊开报纸看聘人广告,还有,添置西装领带,挟着文凭去见工,从此为五斗米折腰,直至他的青春小鸟被扼杀在公文之中…… <BR>  可怕,和平掩着脸。 <BR>  他坐在布尼奥尔镇的市中、心广场休息,广场那一边聚集的是白鸽群,这一边则是游客。 <BR>  有人见他伤神,问:“嗨,你没事吧?” <BR>  和平抬起头来,“没问题,噫,今天市集为何如此热闹?” <BR>  一个少女告诉他:“这是八月最后一个星期四,此地举行拉多麦利娜节,掷番茄庆祝,明白吗?” <BR>  和平大喜过望,“互掷番茄?” <BR>  “嗳,市集那头免费供应熟透大番茄,男性专挑美丽的女郎调笑,掷得她们一头一脑──” <BR>  和平张大眼睛,“不会惹恼她们?” <BR>  “当然不,今日是纪念城里守护神,百多年规矩了,掷完番茄之后,大家一起拿着水喉清洗激战后的残局,来,欢迎你加入游戏。” <BR>  和平毫不犹疑跟着大队出发。 <BR>  天下居然有这么好玩的事情,岂容错过。 <BR>  到了市集西端,已经有人塞番茄到他手中,只见处处张灯结彩,乐队演奏,少女少男一字排开,互相扔番茄,双方浑身染得嫣红,笑声、娇吆声、斥责声不绝,见到喜欢的人,可以追逐掷之。 <BR>  和平咧开嘴笑,蔚为奇观。 <BR>  正在观赏风景,忽然啪的一声,左胸开了花,中了一只大番茄,连籽带汁炸开,低头一看,胸前一片红,像是中了一枪似的,浪漫激情兼备,谁,谁惹他? <BR>  和平抬起头,看到一个标准南欧美女,正对着地微微笑,那女郎有波浪长殇发,大大褐色鹿样双瞳,象牙白皮肤,穿着极薄的白绸裙子,身子摆动一下,示意对方进攻。 <BR>  和平实在忍不住,将手中番茄还掷,那果子不偏不倚落在女郎胸前,薄薄白衣遭汁液染湿,变成半透明。 <BR>  年轻的徐和平呆呆地站着。 <BR>  女郎伸手招他,用英语说:“来,来。” <BR>  来就来,人不大胆枉少年。 <BR>  女郎伸手握住和平的手,欢呼一声,往市集东面奔去。 <BR>  途中他俩继续迎战,和平只觉、心旷神怡,他知道即使活到八十岁,可能也没有机会重复今日快乐的情绪。 <BR>  将来,他也许会旧地重游,但可能偕妻儿住在五星酒店中,嫌天气炎热以及食物不够水准…… <BR>  走进石板小巷,是一列民居。 <BR>  那女郎抄起一桶水,泼向和平。 <BR>  和平不甘后人,亦朝她泼水。 <BR>  女郎索性站在水龙头底下冲洗头发。一连串水花激起水珠,在夕阳底下看来,宛如水晶洒了一地,女郎笑声好比银铃,倩影衬着蓝天白云,美得令和平、心悸。 <BR>  呵,年轻真好。 <BR>  女郎洗净头发,取来白酒面包,与和平坐在晒台底下享用,两人的衣服渐渐乾了。 <BR>  和平凝视她的大眼睛。 <BR>  她轻轻问:“你……可想跟我来?” <BR>  和平毅然答:“是!” <BR>  他握紧她的手,陪她走进窄巷。 <BR>  巷上墙与墙之间搭着晾衣绳,大小衣物似万国旗似飘拂,和平已经豁出去,今日,他决定随遇而安。 <BR>  这必定是小镇比较贫穷的一角,和平看到垃圾堆及污水流过,饿猫咪呜咪呜地叫。 <BR>  女郎停住脚步。 <BR>  她推开一扇未曾锁上的门。 <BR>  屋里只得简单的家具,她示意和平坐下。 <BR>  女郎笑脸仍然甜蜜,她轻轻过来,双臂围绕住和平的脖子。 <BR>  正在此际,和平发觉屋内另外有人,他转头看,只见一瘦削佝传的中年汉子捧着一盆洗罢的衣服走进来。 <BR>  女郎变色,挥手曰:“去!去!” <BR>  那人服从地退出。 <BR>  和平疑窦顿生:“那是谁?” <BR>  女郎收敛笑意:“如果你欲留下,一百美金。” <BR>  和平愕住半晌,真没想到那么美丽的事情会有那样的丑陋的结尾,他默默掏出钞票放桌上。 <BR>  女郎满意地收起美金。 <BR>  和平问:“那男人是你父亲?” <BR>  女郎答:“我丈夫。” <BR>  和平冲口而出:“为什么?” <BR>  “我需要一个忠诚的人来服侍我。” <BR>  和平站起来,头也不回地走出陋巷。 <BR>  这的确是他最后一个暑假。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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