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围棋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0203|回复: 1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各位收书的棋友都看看吧!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5-4-8 13: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从1996年开始收集围棋书,3年前达到最高峰,现在总算收齐了围棋天地等,也有了不少极品书,可是..........</P>
<>书收了不少,以后怎么办呢?,以后捐给图书馆吗,再流散到社会上,再有新的棋友收集,再................又是一个循环,悲哀啊!请教个位大虾,你们的心里有什么办法吗?</P>
<>我建议成立一个棋迷图书馆,我等百年后,就将书存入,并署名,以便纪念我们业余棋迷的心血!不枉一番心血啊!</P>[em06]
2#
发表于 2005-4-8 13:54 | 只看该作者
<>真崇高啊。佩服!</P>[em0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05-4-8 14:07 | 只看该作者
<>你不打算看了?你收集是为什么?捐出去?</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05-4-8 15:04 | 只看该作者
可怜技术讨论版面冷清至极, 这边已经快成了图书交流版了. 看来大家对围棋书本身的关注大大超过了围棋本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5-4-8 15:17 | 只看该作者
   凭楼主卖书的劲,打死我也不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5-4-8 15:58 | 只看该作者
华佗在狱,有一狱卒,姓吴,人皆称为“吴押狱”。此人每日以酒食供奉华佗。佗感其恩,乃告曰:“我今将死,恨有《青囊书》未传于世。感公厚意,无可为报;我修一书,公可遣人送与我家,取《青囊书》来赠公,以继吾术。”吴押狱大喜曰:“我若得此书,弃了此役,医治天下病人,以传先生之德。”佗即修书付吴押狱。吴押狱直至金城,问佗之妻取了《青囊书》;回至狱中,付与华佗检看毕,佗即将书赠与吴押狱。吴押狱持回家中藏之。旬日之后,华佗竟死于狱中。吴押狱买棺殡殓讫,脱了差役回家,欲取《青囊书》看习,只见其妻正将书在那里焚烧。吴押狱大惊,连忙抢夺,全卷已被烧毁,只剩得一两叶。吴押狱怒骂其妻。妻曰:“纵然学得与华佗一般神妙,只落得死于牢中,要他何用!”吴押狱嗟叹而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05-4-8 17:39 | 只看该作者
我准备传给女儿,代代相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05-4-8 18:21 | 只看该作者
<>人生如梦叹百年,</P><>论道纹枰着手谈。</P><>赛义穷究神之术,</P><>清源逍遥天上元。</P><>沙石虽小长城远,</P><>前承后继向峰巅。</P><>文章玉碎棋魂在,</P><>数码传世永流传。</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楼主| 发表于 2005-4-8 20:11 | 只看该作者
<>我卖书,有两点,一收重了,二\没钱了,存点钱,再买自己需要的.</P><>我可没本因的本事,大手笔买书啊!</P><>各位大虾!</P><>你们有什么好的建议吗?我郁闷\悲哀\迷茫啊!</P>[em06][em06][em0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05-4-8 20:24 | 只看该作者

各位收书的棋友都看看吧!

有没搞错,想这么远,以后的事谁知道,现在买书不是自己看的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05-4-8 20:50 | 只看该作者
<>建议楼主休息一下吧,离开围棋和围棋书籍一阵子,再回头看这个问题,那时就应该不是问题了</P><>[em01]</P>[em0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05-4-8 21:42 | 只看该作者
[em0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05-4-8 22:04 | 只看该作者
此言甚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05-4-8 23:44 | 只看该作者
有道理呀,有道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楼主| 发表于 2005-4-9 16:59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各位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飞扬围棋网 ( 苏ICP备11029047号-1 )

GMT+8, 2024-11-27 15:41 , Processed in 0.140168 second(s), 19 queries .

since 2003飞扬围棋论坛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