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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飞扬围棋论坛版主选举办法(试行) 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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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5-10 17: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飞扬围棋论坛版主选举办法
   
1、为规范论坛各版块的版主选举,保障论坛质量和版友权利,结合各版实际,制定本办法。

2、论坛各版栏目应设置版主管理各版块日常事项,具体职数根据各版的实情况不高于三人组成。
   

3、版主的选举由有选举权的版友及论坛管理层推选候选人员名单,入选的候选人员不应超过10人。版主将最终以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选举可以实行候补制度,当版主位置空缺时可由候补版主接替,候补版主最多为2人。对于个别特殊性的版块及参与人数不足的版块其版主人选由论坛管理层直接指定。

4、版主的每届任期为一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但最长连任不得超过三期。在任期届满前一个月内,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其选举工作由在职版主组织实施。对于在职版主因特殊情况无法组织实施的将由论坛管理层组织实施。

5、版友在推举候选人员时应当推选遵守论坛纪律、热诚待人、办事公道、具有良好责任心的版友为候选人。

6、版主应履行的职责:
    (一)维护论坛纪律,保障版友利益;
    (二)积极沟通,努力引导正确的讨论方向;
    (三)解答版友的疑问,受理有关的申诉、检举和控告;
    (四)指导、督促有关具体事项(如拍卖棋书等)的工作办法,依版规履行职责;
    (五)及时清理论坛垃圾商业广告、色情、暴力、政治、军事等主题不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发的帖子;
    (六)加强论坛团队建设,发挥论坛版块其应有的作用,服务于广大版友及相关人员;
    (七)实际工作中的其他事项(如必要时组织版内有关赛事及换届选举工作等)。
   

7、版主要求辞去职务的,应当由本人在版内发帖方式提出相关事由说明,由论坛管理层决定。对于在任期内表现较好的版主可以授予“名誉版主”称号。

8、在有选举权的版友多于10人提出要求罢免版主时,即进入版主的罢免程序。具体罢免程序由在任版主或论坛管理层发起投票决定,在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投票赞成罢免时即为有效。罢免要求应当发帖方式,写明罢免理由。

9、本办法所指有选举权的版友,是指在论坛注册时间截止发起有关选举及罢免时达到60天(含60天)以上,发帖量在50以上的版友。但不允许一人同时以不同ID进行有关投票表决事项,对于此类事件一经查实将作严肃处理。对于版友选举时是否实行单选或多选制度则由具体版块在组织实施时另行决定。

10、本办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2#
 楼主| 发表于 2007-5-10 17:30 | 只看该作者
<>在此首先感谢你们为论坛的发展作出的贡献.经版友提议结实本论坛实际情况,为使论坛进一步发展壮大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棋,我们制定了以上办法,希望大家能给予指导多提意见</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18 9:00:2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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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7-5-10 17:38 | 只看该作者
同意此方案,由阿扬负责实施[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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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7-5-10 18:02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一个!进入大选年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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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7-5-10 18:18 | 只看该作者
<>飞扬乃藏龙卧虎之地,如果台州兄届时实在不愿连任的话(还是希望台州兄能继续干下去),应该还能选出优秀的新版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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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7-5-10 19:04 | 只看该作者
绝代你上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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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7-5-10 19:04 | 只看该作者
先回个贴,看看我的发贴量,有无选举权[em01][em01][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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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7-5-10 19:51 | 只看该作者
[em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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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7-5-10 21:55 | 只看该作者
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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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7-5-10 23: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I]爱茶[/I]在2007-5-10 19:04:05的发言:[BR]先回个贴,看看我的发贴量,有无选举权[em01][em01][em01]

你的注册日期比我早得多,估计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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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7-5-11 09:26 | 只看该作者
希望棋书版越来越“兴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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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7-5-11 09:35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I]爱茶[/I]在2007-5-10 19:04:05的发言:[BR]先回个贴,看看我的发贴量,有无选举权[em01][em01][em01]


茶MM的潜水功夫很深啊,呵呵
[em05][em05][em05][em09][em09][em09][em15][em15][em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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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07-5-18 09:00 | 只看该作者
<>看到大家对台农的大力肯定,希望台农能继续担任版主</P>[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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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7-6-10 13:42 | 只看该作者
<>说到技术论坛</P>
<>[em11]</P>
<>版主们没起什么带头做用啊</P>
<>[em04]</P>
<>我本人呢,刚进论坛时,那时还不忙,很积极,发了数千个帖子(还不说其它ID和其它论坛的)</P>
<>[em12] </P>
<>不过,我现在已不是前几年刚入社会的小青年,现在很忙</P>
<>[em33]</P>
<>以前发帖子说明了,最后招了一个新版主</P>
<>[em45]</P>
<P>看样子,新版主也很忙吧,有机会问问看</P>
<P>[em48]</P>
<P>“上必无为而用天下,下为有为为天下用。”</P>
<P>[em15]</P>
<P>不过呢,论坛上没当版主的高手们其实很多啊</P>
<P>[em17] </P>
<P>不过高手们,大概抱着“有招就有破绽,无招才胜有招”的心态</P>
<P>[em01]</P>
<P>希望里面有在校生、政府部门和垄断行业一类生活富足的高手,请来当版主应该能更好地搞活论坛</P>
<P>[em4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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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7-7-23 21:26 | 只看该作者
<FONT color=#2b4dd5 size=7>楼上的发帖功力走召弓虽。</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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