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围棋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1838|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帖]对杀的算气原则和方法——写给初中级爱好者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5-11-12 12: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转帖:</P>
<>

<>两块棋纠缠在一块儿,都做不出两眼,只好对杀了,互相紧气看谁先吃谁,这本来是件简单的事,但对于某些初学者却很难,难在数不清气,尤其涉及有公气,或一方有眼一方无眼,一方眼大一方眼小等等情况.本文总结了一些原则,保证不需要记复杂的公式,只需按我的原则一一把双方的气数清,结果或黑杀白,或共活肯定一目了然.(不会数数的不算).

大的紧气原则:先紧外气,再紧内气.这个任何时候都不能变.

情况一:双方都无眼,都无公气---这种情况最简单,只要把双方的外气一一数清即可,谁气长谁赢.

情况二:双方均无眼,有一口公气----这种情况和第一种一样,谁外气长谁赢.

情况三:双方均无眼,有超过两口(包括两口)以上的公气-----原则是谁要是想吃对方,就得把减两口公气后剩下的公气算成对方的气,在数自己的外气,和对方所有的气(包括对方的外气加上减两口后的公气)比,比对方还多,就能杀对方,否则双活.举例说明:黑有3口外气,白有1口外气,公气5口,黑要想杀白,数白气的时候,就把白气数成1+(5-2)(少两口公气)=4口,黑才3口所以杀不了白,反过来,白想杀黑,那黑气就不是3口而是3+(5-2)=6口气,白才1口,所以也杀不了黑,只能双活了.说起来复杂,操作起来很简单的,只要数数就行.从上面看出,公气越多越容易双活.而且也知道为什么要先紧外气,因为内气其实也是自己的气啊.

情况四:双方一方有眼,一方无眼,有公气---无公气的情况和情况一相同,记住不要忘了数眼里的气就行.有公气时,有句棋谚叫"有眼杀瞎",意思是有眼的一方能胜,也不一定全对,如果无眼一方外气超长也能赢有眼一方,到底需要多长呢,记住我的原则:一方有眼,一方无眼,公气都是有眼方的气.例如,有1气眼的一方无外气,有公气2口,那有眼一方的气有1+2=3口,无眼方必须有3口以上的气才能吃掉对方.由此可见对杀中做眼的重要.

情况五:双方都有眼,眼里的气数都一样----一方要吃掉对方,得把减1后的公气都算成对方的,没对方长就共活了,当然对方要吃自己,就把公气减一后算成自己的气,对方也吃不了自己,就共活.和情况三类似.

情况六:双方都有眼,一方眼气多一方眼气少-----这种情况,和情况五类似,大眼比小眼多的眼气可看作是大眼的外气,大眼吃小眼!

眼气的算法:记住口诀:一,二,三,五,八,十二;意思是:单眼一气,双气眼两气,直三三气,方四五气;刀把五8气,梅花六12气,这是每个学棋的小孩都先背的,希望各位牢记(记住不适合角上的情况).

本文的原则是尽量避免公气对数气的干扰,各位用心领会鄙人的呕心之作,不传之秘.

多顶顶,为更多的爱好者解惑. </P>
<>注:摘自tom棋友论坛,作者鬼眼</P></P>
2#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8 14:39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I]wombat[/I]在2005-11-16 17:08:59的发言:[BR]<>"眼气的算法:记住口诀...记住不适合角上的情况" </P><>角上的情况是怎样的 ?</P>

[em11]我要是知道的话就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05-11-12 19:41 | 只看该作者
ding , ding, din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05-11-13 02:46 | 只看该作者
[em04]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5-11-14 09:09 | 只看该作者
看看《对杀技巧》就理解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5-11-15 14: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05-11-16 17:08 | 只看该作者
<>"眼气的算法:记住口诀...记住不适合角上的情况" </P><>角上的情况是怎样的 ?</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05-12-17 16:50 | 只看该作者
围棋的边角与中腹不一样,角更特别,需要根据具体构形做分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05-12-21 16:52 | 只看该作者
围棋算气都是先手方大于等于后手方的气就可以杀对方,情况3改为自己外气大于等于对方外气加公气减一,更好记忆些。这样情况2和情况3可以合为一条原则,也就是:不管公气多少,先手方的外气大于等于对方外气加公气减一即可杀对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05-12-21 17:24 | 只看该作者
<>我将楼主的帖子又总结了一下,觉得这样更好记忆,楼主请看对否。</P>
<>情况一:双方都无眼,都无公气——这种情况最简单,只要把双方的外气一一数清即可,谁气长谁赢。</P>
<><BR>情况二:双方均无眼,有公气的原则:先手方的外气大于等于对方的外气加公气减1,就能杀对方,否则双活或者死。举例说明:黑有3口外气,白有1口外气,公气5口,黑要想杀白,数白气的时候,就把白气数成1+(5-1)(少一口公气)=5口,黑才3口所以杀不了白,反过来,白想杀黑,那黑气就不是3口而是3+(5-1)=7口气,白才1口,所以也杀不了黑,只能双活了。从上面看出,公气越多越容易双活。</P>
<><BR>情况三:双方一方有眼,一方无眼,有公气——无公气的原则:先手方的外气大于等于对方的外气加公气(不用减1),就能杀对方,否则死(不可能双活)。例如,有1气眼的一方无外气,有公气2口,那有眼一方的气有1+2=3口,无眼方必须有大于等于3口的外气才能吃掉对方。由此可见对杀中做眼的重要。</P>
<><BR>情况四:双方都有眼,眼里的气数都一样——一方要吃掉对方,得把减1后的公气都算成对方的,没对方长就共活了,当然对方要吃自己,就把公气减一后算成自己的气,对方也吃不了自己,就共活。和情况三类似。</P>
<><BR>情况五:双方都有眼,一方眼气多一方眼气少——这种情况,和情况四类似,大眼比小眼多的眼气可看作是大眼的外气,大眼吃小眼!</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05-12-24 08:23 | 只看该作者
围棋那这么简单,搞个劫就更晕头转向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飞扬围棋网 ( 苏ICP备11029047号-1 )

GMT+8, 2024-11-29 21:20 , Processed in 0.141675 second(s), 19 queries .

since 2003飞扬围棋论坛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